华融资产金融
㈠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什么级别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公
司
组
建
背
景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
公司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
公司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
公司的主要任务: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最大限度保全资产,提高银行业不良资产回收价值
公司监管部门: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二)主
要
业
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收购并经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含商业化收购)
追偿债务
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
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
对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追加必要的投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㈡ 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有哪些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其中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但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㈢ 中国华融是什么公司
华融
㈣ 为什么华融不在央企名单里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的产物,是国有控股专公司。
㈤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的国有银行是什么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授信业务有哪些
可以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基金、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㈦ 深圳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11-26在广东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三路88号财富大厦41C。
深圳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084603545W,企业法人李培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深圳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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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管理公司哪个好
个人认为必然是华融了。
第一,工银金融算是工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算是厅级单位(但是现在国企没有行政级别一说了),华融属于财政部直属的副部级央企,从级别来讲华融必然优于工银金融。
第二,工银金融主要是帮工行处理重大风险项目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属于金融链上的一小环,华融是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四大AMC之一,地位自然比工银金融高很多。
第三,工行作为宇宙第一大行,要养的人太多了,银行早就过了那个躺着赚钱的年代,这两年银行都不好做,据说工行现在工资很低,一个月税后到手也就两三千(听在工行的朋友说的,不完全准确)。华融虽然赖小民事件对他们的影响不小,但在薪资水平上还是比银行要高点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因为不太了解工银金融,没接触到里面的人,不完全准确。
㈨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的国有银行
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9)华融资产金融扩展阅读:
1999年,国家为了处置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分别对口成立了东方、长城、华融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
当时,由财政部为四家AMC分别提供100亿元资本金,由央行提供5700亿元的再贷款,同时允许四家AMC分别向对口的四大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用于收购四大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8年8月,财政部牵头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
㈩ 华融金融网贷可信吗
现金贷遭遇清理整顿后,具有场景优势的消费金融被广泛看好。十多天前,监管层对消费金融的放贷业务做出了要求。处于成长时期的消费金融存在诸多乱象,对行业进行规范显得十分必要。
近期,央广网记者就接到了多名租客爆料。租客通过房屋中介机构租房,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贷,原本待交纳的房租变成了消费贷款。央广网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华融消费金融作为分期平台——分付君的“资金提供方”,将租客的“贷款”录入了央行征信。此外,该笔贷款也并未直接发放给租客个人,而是“受托支付”给了并未在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中介机构。
“被网贷”租客是否知情?分期平台与房屋中介说法冲突
今年4月,租客孙先生通过梦想大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熊公寓”)租下了一间卧室。在选择交租方式时,梦想大熊给出了“押一付三”和“押一付一”两套方案。选择后者,则房租的交纳要在“分付君”APP上进行。孙先生表示,当时他被告知分付君只是房租支付软件,并未说明其涉及贷款,因此他选择了通过分付君“押一付一”交租(实为还贷)。与孙先生有相同遭遇的租客均向记者反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贷了。
对此,央广网记者采访了分付君方面,其业务负责人苏峰在回复时称:不存在不知情的情况。记者向苏峰再三确认是否有告知租客“贷款”和“录入征信”的事实,苏峰表示均有告知。
然而,在央广网记者对房屋中介方进行采访时,却得到了不一样的回答。在问到是否告知租客贷款事实时,房屋中介方的杨姓负责人表示,“贷款后期有说。”在问到是否告知租客贷款会录入央行征信时,杨姓负责人则表示:“如果分付君当时就说是上央行征信,我们不会跟他们合作。” 该负责人补充说,在得知租客被上了征信后,他们停止了与分付君的合作。
此外,苏峰表示对租客办理贷款分期进行了语音和文字方面的核实,并签署了电子协议。对此,租客也作出了相反的陈述。对于语音核实,租客孙先生表示语音并未提及贷款,只是询问“押一付一”等问题;对于文字核实,孙先生表示,只签署了一份纸质版的房屋租赁合同,而该合同中也只字未提“贷款”事项;至于电子协议,孙先生表示,当时只是使用了分付君的“扫码购”功能,对大熊公寓所提供房源的二维码进行了实名扫码,便被办理了贷款。另外几名租客向央广网记者表示,至今未在分付君的APP上找到所谓的电子协议。
据此前媒体报道,分付君有普通客户端和业务端两种,房屋中介下载业务端,将租客的基本信息填好,并标注借贷金额、每期还款金额,随即生成一个二维码。租客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码,补充个人信息,就等于签了借贷合同。
而早在今年10月,就有多名大熊公寓的租客向北京市通州工商分局投诉,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贷款,而且并未接到消费贷或网贷公司的电话核实。其中租客范先生便是通过分付君“被贷款”了,在贷款录入征信后,其购车受到影响。北京市通州工商分局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后,对大熊公寓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决定。
未备案房屋中介成了资金“受托方” 易形成资金池隐患大
租客表示,之所以不知情,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自始至终未收到所谓的贷款。据苏峰介绍,这笔贷款实际上由华融消费金融发放给了大熊公寓,目的在于防止租客将贷款挪用。大熊公寓杨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一次性拿到了11个月的贷款(1年的合同减去租客已交纳的1个月房租),然后再拿着贷款给房东交付房租。对于这种模式,苏峰称之为“受托支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所谓的“受托支付”必须是在租客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果租客连贷款都不清楚,“受托支付”无从谈起。施永宝也表示,涉及到三方的合同关系,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没有获得其中一方(租客)的认可下,是无法转移的。
而央广网记者在查询了北京地区住建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后发现,梦想大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甚至未在住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今年4月14日被列入了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对此,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大熊公寓只是资产管理公司,并不是房屋中介机构。然而,在租客提供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甲方)却写的是“梦想大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作为连经营资质都并不完备的“房屋中介机构”,不仅开展了房屋租赁业务,甚至还在租赁关系的基础上做了加法,成为了贷款的“受托支付”方,这其中是否存在风险呢?
公开资料显示,华融消费金融是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位于安徽合肥,其控股股东为“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其合作方——分付君则无任何金融资质,按照苏峰的说法,分付君只是做了业务的对接,华融消费金融并不是单纯的资金提供方。杨姓负责人则表示大熊公寓并未与华融消费金融有过交涉,“我们跟分付君签订的合同,是分付君打给我们的钱。”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永宝指出,华融消费金融作为持有牌照的金融机构,有告知义务、事前审查义务,并且要有完善的文书签署和完善征信资料的留存。“租客仅仅是在APP上确认,这种确认是否能够达到金融机构文书签署的信息备案,也是存疑的。” 施永宝说,借贷资金审查按照正常程序来讲,金融机构需核实借款方的主体信息、偿付能力、资金用途等信息。
“华融消费金融作为持牌机构,应当直接受理客户的申请,严格把关,而不能把审查、风控等核心业务外包出去,没有任何金融资质的分付君只能做类似流量导入的工作。”董希淼指出,未经租客同意为其虚假办理信贷业务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租客可以找公安机关报案。
12月中旬,银监会非银部对各银监局消费金融公司对口监管处转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的函件。监管层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而在具体流程方面,监管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在现金贷在遭遇清理整顿后,具有场景优势的消费金融被广泛看好。处于成长时期的消费金融同样存在诸多乱象,对行业进行规范显得十分必要。
后续进展:
租客退租,首先是租客与房屋中介协商,由房屋中介将剩余的贷款退还给分付君,再由分付君和华融消费金融协商,“结清”央行征信中的未还款记录。杨姓负责人告诉央广网记者,征信的消除一般需要45天,现在正在协商提前。在等待了半个月后,孙先生的分付君完成了解绑,期间由于担心逾期影响征信,孙先生在退租后依旧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但是央行征信系统中的未还款记录依旧未被“消除”。
一周以前,央广网记者联系上了华融消费金融,就华融消费金融是否有对贷款的用途和用户的信息进行审核进行了提问。截止发稿,华融消费金融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