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的案例
『壹』 金融资产转移的形式
根据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表明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全部或部分转移。通常表现为金融资产的合法出售或者金融资产现金流量权利的合法转移。例如,我国实务中常见的票据背书转让、商业票据贴现等,均属于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转入方拥有了获取被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利,转出方可视金融资产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是否终止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这种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通常被称作“过手协议”,因为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最终收款方通常是独立于转入方和转出方的第三方,转出方扮演了现金流量最终收款人的代理人的角色。这种金融资产转移情形常见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例如,当商业银行转移住房抵押信贷的收益权时,银行可能负责收取所转移信贷的本金和利息并最终支付给收益权凭证的持有者,同时相应地收取服务费。因此,从表现形式上不同于第一种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根据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如果“过手协议”作为金融资产转移处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这一条件要求,当金融资产转出方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有义务向最终收款方支付,表明转入方承担了延期收款的风险。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通常指被转移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是转出方最终支付所需现金流量的的唯一来源,其金额应当与最终支付的现金流量相等。转移协议中一般应该对此有合理的安排。有些情况下转出方发生的短期垫付款项,如果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这一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企业不能出售该项金融资产,也不能以该项金融资产作为质押品对外进行担保,意味着转出方不再拥有出售或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权利。但是,由于企业负有向最终收款方支付该项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义务,该项金融资产可以作为企业如期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这一条件不仅对转出方在收款日至向最终收款方支付日的较短期限内将收取现金流量再投资做出了限制,而且对转出方出于最终收款人利益而进行的再投资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即仅允许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而且不允许转出方在这些短期流动性强的投资中保留任何投资收益,所有的投资收益必须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的核心是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以及在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下如何进行计量的问题。
『贰』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属于部分转移 的有(多选
ABC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移等。金融资产转移的其他情形适用于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叁』 请问金融资产转移与金融资产处置是什么区别呀
处置金融资产一般都是直接将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而金融资产转移并没有全部的转移风险和报酬,可能存在继续涉入的情况。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这里所指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也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整体。
『肆』 哪位大神给我解释一下 注会书中 金融资产转移那一章 继续涉入那块 有一个例题
通俗的讲,甲复银行找个信托公司制让贷款证券化,为了让这个证券销路好有保障,甲银行保留了1000万的本金和利息收入,以后就是这个贷款发生违约造成损失就从这个1000万中扣除,信托公司为了让银行承担这个义务,所以在给他钱的时候就多给了25万(9115-9090),作为这个次级化的对价。
而银行收到了这个25万的钱,就要承担以后贷款违约损失的义务,所以在这确认为继续涉入负债。
希望你能明白
『伍』 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问题。多选题
正确选项:A D
解析:由于A银行将贷款的一定比例转移给B银行,并且转移后该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不再有A银行承担,A银行也不再对所转移的贷款具有控制权,因此,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规定的部分转移的情形,也符合将所转移部分终止确认的条件,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选项C错误;当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将满足终止确认部分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予以转销,并确认此项转移损益,选项D正确,E错误。
『陆』 金融资产转移的利得是如何计算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金融资产转移的利得的计算,实质上也不复杂,就是两个要素的差额。这两个要素分别是:
一个要素是转移该金融资产时,所取得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第二个要素是,该金融资产原始投资成本。
二者之差,就是该金融资产转移的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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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金融资产转移的简介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会为满足资产流动性或风险管理等需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票据背书、商业票据贴现、应收帐款保理等业务中涉及到了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资产证券化、债务买断或回购等结构化融资已经出现。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需要明确和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捌』 举出金融资产的例子
金融资产的例子有:
1、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情况。
①2007年12月5日购入股票100万元,发生相关手续费、税金0.2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投资收益0.2
贷:银行存款100.2
②2007年末,该股票收盘价为108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
③2008年1月15日处置,收到110万元
借:银行存款1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公允价值变动8
投资收益(110-100)10
2、购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20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000元。该债券面值1000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2005年6月2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25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6(171-6.25*2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6
4、2005年11月lO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
借:银行存款 183.06 (9.18*20-0.54)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71
贷:投资收益 58.06
以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指主要为从价格或交易商保证金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反映的是企业管理者对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意图。
如果取得一项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者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那么该项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改变其“最初意图”。
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其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也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与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就可以划分为这一类。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拓展资料:
金融资产(FinancialAssets) ,实物资产的对称。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尽管金融市场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资产创造与交易的必要条件,但大多数国家经济中金融资产还是在相应的金融市场上交易的。
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金融资产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金融资产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论是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只有当它们是持有者的投资对象时方能称作资产。
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现金和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就不能说它们是金融资产,因为对发行它们的中央银行和企业来说,现金和股票、债券是一种负债。因此,不能将现金、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对其持有者来说才是金融资产。例如,持有商业票据者,就表明他有索取与该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的权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与投入资本份额相应的红利的权利;持有债券者,表示有一定额度的债款索取权。
金融工具分为所有权凭证和债权凭证。股票是所有权凭证,票据、债券、存款凭证均属债权凭证。但在习惯上,这些金融工具有时也称之为金融资产。
『玖』 金融资产转移
A和C,请参看注会<会计>07年辅导教材P68-69,书中有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