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汇融资
① 出口信贷和出口押汇的区别是什么急急急。。。。。
出口信贷是复个大的概念,有出口制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混合信贷,福费廷等等,不管怎么说,都是银行长短期融资,担保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而出口押汇,只是一个短期出口融资业务,以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
② 进出口押汇、保理、福费廷三种业务具体有哪些区别
一:出口账单是信用证下所有文件的融资。 公司提交订单后,可以申请账单支付。 银行的汇款贷款有追索权。 也就是说,如果信用证没有收到款项,借款人还必须偿还银行。
二:福费廷是长期信用证下的融资业务。 开证行接受单据后才能申请贷款。 这笔贷款相当于收取外汇。 银行没有追索权
三:具体区别如下:
③ 国内信用证融资和出口押汇有什么区别都是表内的,是不是本质是一样的,只是一个针对出口商,一个针对国内
国内信用证融资和出口押汇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收到信用证之后,但在货物出口之前,受益人通过向银行抵押信用证的方式融资来采购出口的货物,或者采购市场出口货物的原材料;而后者是在货物出口之后,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没有收到货款之前需要用资金,而向议付行申请出口押汇,即以信用证项下的收款的债权做抵押,向议付行申请融资的行为。
因此,两者显著的区别是:前者在货物出口之前融资,后者是在货物出口之后融资;前者可以向任何一家愿意接受信用证做抵押的银行做融资,后者只能向议付行抵押债权做融资。
④ 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的区别
(Outwardbill/outwarddocumentarybills/OutwardBillCredit/billpurchased)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打包放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向该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一、条件不同
1. 出口押汇条件:
(1)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银行为客户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与客户签定出口押汇业务总承诺书,并要求客户逐笔提出申请,银行凭其提交的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按规定利率计收外币 利息。
(2)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但银行如作为保兑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3)银行只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 票据的贴现,申请人办理贴同业务应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并承认银行对贴现垫款保留追索权。
(4)贴现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80天,贴现天数以银行贴现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贴现利率将按规定执行并计收外币贴现息,贴现息将从票款中扣除。
2. 打包放款条件:
(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实行 独立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 外汇帐户的企业。
(2)出口商应是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财务状况良好、领取 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
(3)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 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 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跟单 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 结算不能改为 电汇或 托收等其他的 结算方式, 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5) 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订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 抵押物。
(7)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
(8) 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
(9)如果信用证指定了 议付行,该笔打包放款应该在议付行办理。
(10) 信用证类型不能为: 可撤销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等。
(11) 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90天。
二、特点不同:
1.出口押汇业务特点:
(1)押汇/贴现系短期垫款,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贴现不超过180天。
(2)押汇/贴现系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融资金额×融资年利率×押汇天数/360计算。
(3)押汇/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保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2.打包放款特点:
(1)可解除您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2)令您能以小本钱做大生意。
三、作用不同
1.出口押汇作用:
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2.打包放款作用:
如果客户是采用 信用证 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资的时候,我行可以信用证正本为还款依据向客户提供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支付生产或收购信用证项下产品的开支及其他从属费用。
⑤ 什么是出口押汇出口押汇利率怎样
1、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利率按同期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期限从押汇日起至预计收汇日止。
2、出口押汇的币种为单据原币种,押汇利率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申请行筹资成本、开证行资信风险等因素确定。
押汇金额比例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额为单据金额的100%,银行预扣银行费用、押汇利息后,将净额划入企业帐户。如实际收汇日超出押汇的期限,银行将向企业补收押汇利息。
即期出口押汇期限按照出口收汇的地区及路线来确定,远期信用证押汇期限为收到开证行承兑日起至付款到期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止。如超过押汇期限,经银行向开证行催收交涉后仍未收回议付款项,银行有权向企业行使追索权,追索押汇金额、利息及银行费用。
3、出口押汇主要分为出口托收押汇和出口信用证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银行凭托收单据提供给出口商的短期资金融通。
出口信用证押汇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发运货物后按信用证要求制备单据,提交银行申请议付,银行审单后提供给出口商的短期资金融通。
⑥ 出口发票融资和信用证押汇有什么区别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是指出口商在T/T或D/A结算方式下,采用赊销(O/A)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并向银行转让出口应收账款债权的条件下,由银行按照出口商业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出口商有追索权的短期资金融通的融资服务方式。
信用证押汇=你把出口单据(提单是最主要的)给交单行,银行审核完,根据给你们企业的授信,最高不超出口额85%给你放款,会收取利息,客户付款后在用客户款抵消你的借款。(还有很多,这里不再累
⑦ 出口押汇与福费廷的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
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包括信用证项下即期押汇,远期押汇/贴现和托收押汇。
福费廷为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就叫做包买票据。
2、二者作用不同
出口押汇业务的作用: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福费廷主要用于: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账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应收账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3、二者时限不同:
出口押汇主要针对短期融资,福费廷主要提供中长期融资。
(7)出口押汇融资扩展阅读
在国内的实际操作中,福费廷业务与押汇非常的相像,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到的到期日款项仍然未回,则银行将顺延7天,如果仍然未回款,则将计入不良记录。并且,福费廷不能像押汇一样提前还,否则银行将不能关卷,造成银行的不便。
⑧ 什么是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作用是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8)出口押汇融资扩展阅读:
出口押汇特点
1、押汇 / 贴现系短期垫款,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贴现不超过360天。
2、押汇 / 贴现系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融资金额×融资年利率×押汇天数 / 360计算。
3、押汇 / 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保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⑨ 出口押汇是怎么一回事
押汇:不是把信用证押在银行,申请贷款。光凭信用证正本,不交单据,那叫“打包贷款”—PACKING LOAN.,现在银行基本视同流动资金贷款一样管理,比流动资金贷款还多了些后续管理上的要求,所以基本上名存实亡。 押汇跟“出口议付”一样,是要向银行交单后再申请的(一般交单时同时申请,跟交单联系单同一份文件)。银行实务和银行国际结算从业人员的口头用语中,“押汇”就是把信用证项下单据交银行,在银行收到开证行付款前向受益人融资的行为,是一个可以涵盖“出口议付”的概念。比如中银香港处理信用证单证和办理融资的部门,就叫“押汇中心”。
议付:根据UCP600时代的精神,就是议付行在得到偿付前,预付或同意预付受益人信用证项下提示单据的款项的行为。
区别在哪里?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银行业人士自己也说不清楚:我最早接触的信用证项下交单后的融资,所签的协议叫〈出口押汇合同〉—没有对等的〈出口议付合同〉!后来说“出口押汇”一词,国内的贷款通则和国际上都没有这个叫法,统一改成〈出口议付合同〉。又过了些时间,觉得“出口议付”必须“付出对价”,但银行未必会那么做,所以据说又要改回〈出口押汇合同〉。请注意,不会同时使用〈出口押汇合同〉和〈出口议付合同〉,银行看来,就是一回事。
就我自己来说,如果:1.经办行没有开证行“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或额度不足,从而必须占用受益人的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条件落实相关的保证措施。
2. 融资银行有开证行的授信额度,单据有不符点,尚未得取开证行确认,从而必须占用受益人的授信额度。
3. 融资银行有开证行的授信额度,单据无不符点,或有不符点但开证行已接受并承兑,不必占用受益人的授信额度而是占用开证行的“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融资银行担心操作风险在寄单时不做融资,而必须等开证行承诺付款后再进行的融资。
我一般愿意称其为:“出口押汇”
如果:经办行有开证行的“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并有余额,相符交单,银行在寄单的同时,就把预扣了利息和手续的金额贷记受益人账户,我可以称之为”出口议付“。
所以国内银行,是没有”出口议付”的。
不关物权的事,而且不管叫什么,国内的融资协议规定,都有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