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拍卖
A. 关于融资性购买无形资产的会计问题
借款的利息肯定是借款金额*利率啊,哪有你说的道理,不可能应为你还了那部分利息就不算了。
B. 什么是融资用地
一、土地融资,是金融行业中的经营模式之一,其实质是将土地作为信用抵押,以获取资金维持经营的一种模式,其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资用地不等于卖地。
土地融资起源于199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赋予了我国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权力,使地方政府可将土地出让以获得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费等收入,并将其作为地方财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财政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化快速发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则顺运而生。
(2)融资性拍卖扩展阅读
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
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地产融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融资规划
C. 请问什么是融资性货币
融资性货币一般有如下特征:
可自由兑换,流通性好;
利率低;
汇率稳定,甚至对其它主要货币长期贬值。
举例说明:近10年日元是国际市场主流货币之一,流通性好;日元利率接近0,日元在2013年之前10年兑美元一直贬值。假如你是美国人在借钱的时候是想借美元还是借日元呢?明显是日元,因为利率低,你借1亿日元换1百万美元做生意,过几年到期日元也贬值了,你拿九十万美元换成1亿日元,等于没付利息反而赚了十万美元,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所以拿日元作为融资标的是必须的。
D. 汇林拍卖行融资合法吗
不合法。
拍卖公司经营范围一般是接受委托拍卖,如果它经营范围没有融资类,就不合法。
属于不知名公司。
一般不建议关注不知名公司,道理与买商品应找知名商品买相同。
E. 请问土地(挂牌、拍卖、招标)、土地招商、土地融资三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土地(挂牌、拍卖、招标)、土地招商、土地融资的区别如下:
1、土地(挂牌、拍卖、招标):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
2、土地招商:
土地招商是指招商人提供土地,投资人提供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变更性质和用途费用。
3、土地融资:
土地抵押融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即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进行融资担保,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为。
(5)融资性拍卖扩展阅读:
土地金融:土地金融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土地开发、利用、经营过程中的国防费、警察费、贷款、存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土地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种中间业务等信用活动。
挂牌主持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应当由符合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条件并取得资格的人员主持进行”。
F. 什么是融资性质
融资性质是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回状答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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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途径:
1、银行
需要融资的时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银行,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由于银行财力雄 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众基础”。
2、融资平台
由于从银行融资存在一定难度,第三方的融资平台是融资者的不错选择,比如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融资平台 投融界 提供了比较专业的投融资信息服务。
3、信用卡
信用卡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结算方式日趋电子化,信用卡这种电子货币不但时尚,而且对于从事经营的人来讲,在急需周转的时候,通过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资金也是可行的。
G. 融资的形式有哪几种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5、海外融资
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H. 什么叫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融资性贸易”,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融资性贸易”从2014年以来显现极大的风险,多地政府国资委部门都非常重视融资性贸易带来的风险,广东省曾明确禁止国有企业从事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
201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就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数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研讨,再次表明的国资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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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贸易”的骗局
融资性贸易本质上是以融资为目的的虚假贸易。在逻各斯和中民飞的案件中,整个贸易链条甚至只有资金流和票据流,而没有货物流,脱实向虚,造成金融空转,严重违反中央政策。
早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广东省属商贸业务风险防控及企业转型创新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规定,以借出资金赚取息差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限期清退,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
融资性贸易也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关注。2015年下半年,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了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课题报告,对国内融资性贸易的发展现状、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以及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及主要形式进行了分析。
国资委对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明令禁止。2017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指出,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要严格禁止。
2017年7月19日,国资委召开会议再次重申:违规融资性贸易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严肃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处理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性贸易损失事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性贸易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融资性贸易”骗局重重 信用证“黑金”利益链调查
I. 具有融资性质购买无形资产如何处理
具有融资性质购买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购买价款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除满足资本化条件外,应计入财务费用。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认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多带带或者与有关的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等。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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