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如何起步
A. 融资租赁在我国处于什么发展阶段
连起步阶段都不算,中国从事融资租赁的顶尖人士普遍认同:中国现在连初级阶段都算不上,很多事情都还在摸索,法制法规不健全,大部分民众根本不知道融资租赁为何物。
B. 融资租赁项目是如何运作的
首先是金融租赁公司或者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称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投入资本金、银行贷款、保理、债券等融资手段进行资金筹集。
其次是生产厂家(这里假设是设备租赁)及其经销商网络,生产制造及销售其设备。
再次是有设备(或者资金)需求方,即设备使用者需要设备用于生产经营,但自身无法满足全款购买需求。
具体运作步骤:
1.当生产厂家及其销售网络发现目标客户时,对其介绍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方式,促使其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使用设备。
2.融资租赁公司规定了每笔融资租赁项目的首付比例、利率,并依据客户情况制定还款计划书。
3.客户如果接受融资租赁公司的交易条件,需要提供自己财务、资信证明等资料,提交到融资租赁公司审核。
4.融资租赁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内部审核。
5.签署《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租赁物,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6.客户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收取租赁物带来的收益,按还款计划书按时足额还款。
7.融资租赁公司收回每期租金,实施对租赁物的按时监控和租金回款的时时监控和催缴。
8.生产厂家及其销售网络配合做好租赁前信审及租赁期管理,有可能生产厂家还需负有担保义务。
9.租金按时收回,承租人支付设备名义购买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融资租赁业务结束。
10.存在提前还款、更换承租人、违约回购等情况,都可能提前结束融资租赁业务。
C. 融资租赁公司是怎样运作的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8种运营模式
简单融资租赁
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的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转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八条中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第一层次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称“第一出租人”,末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称“最终承租人”。转租人同第一出租人的区别在于,转租人并非是该项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资人及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人。它之所以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向第三人转让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是因为它在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作为承租人受让了这些权利。而且,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它有权将这些权利向第三人转让。转租人同最终承租人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为了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而承租租赁物件。它承租租赁物件的目的是为了能向第三人转让对该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
转租赁的上述特点决定了以下各点:
第一,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必需是同一的;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应该也是同一的。但是,无论如何,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得迟于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
第三,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件的归属(.留购、续租或收回)的约定必须统一。
这种业务方式一般在国际间进行。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作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
回租式融资租赁
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中专门有一节是“售后回租交易”,其35-38条对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回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这种方式在我国也己被广泛采用。在实务中,回租交易同直接融资租赁交易一样,也是由买卖交易和租赁交易这两项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交易构成的。也就是说,先是由融资性租赁么司以买入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企业订立买卖合同(或称“所有权转让协议”),购买企业自有的某实物财产(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是“固定资产”,在《国际融资租赁公约》中规定为是“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在该买卖合同中,该融资性租赁公司的责任是支付买卖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款,其权利是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与此同时,该融资性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将上述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作为租赁物,出租给该企业。在该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责任是,在规定的租赁期间内,向承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收益的排它的权利,其权利是收取租金。
为使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就,首先,被出售的货物必须是该企业自己既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财产,当然,更不能是正在作为诉讼标的的财产或已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财产。为了确认这一点,通常需要通过某种确认产权的程序,例如,该财产所有权的公证等;其次,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出售还需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例如,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需有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上述买卖交易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但通常都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值依据作为参考,例如该财产的账面残值或经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等。
由于回租中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时发生的。不存在通常货物买卖中的物的流动。从法律上讲,认定某项交易是以回租方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的依据,不仅是上面说的契约性文件,而且还包括对该项交易的公证和在我国的物权立法完善后的公示程序。法官通常根据生效的契约性文件认定某项交易为回租交易。在特定情况下,他们还要根据承租人对该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尤其是,根据是否办理了公证的程序,来把回租交易同变相拆借区别开来。
就会计处理而言,在进行回租之前,某实物财产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是其司定资产的一部分。在进行回租之后,该实物财产从其固定资产中扣除,其固定资产的价值相应减少。与此同时,由于取得了出售价款,该企业的流动资产中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应增加,该增加值同上述固定资产的减少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融资租赁项下的租入资产,列为“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管理。该资产的价值构成该企业的总资产的一部分,可依财政部和国家计委的特别规定提取折旧。与之对应的,是在该企业的负债栏内,增加一笔应付租金.
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的是指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完成一笔租赁业务。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就是获准具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法人,无论批准其设立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因此,它同时又必定是相关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即,金融租赁公司“可接受法人机构委托租赁资金”则显然,金融租赁公司是可以以受托人身份同委托人订立信托合同的,只要该委托人是法人。信托合同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调整的同时,优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调整。规范的委托租赁,是一种完全合法的信托活动。
这里面丝毫没有借贷的概念,当然更谈不上“变相”与否。把委托租赁视为变相拆借,是不适当的。之所以出现了委托租赁这一用语,仅仅是为了说明,在此类业务中出租人所运用的资金的来源的特殊性,以及因此出租人既不承担此类资金运用的风险,也不享有此类资金运用的利益。一般企业利用租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享受加速折旧,规避政策限制。电子商务租赁也是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的。
杠杆租赁
又称“借款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杠杆租赁同委托租赁的区别在于:(1)在杠杆租赁中,受托人(出租人)并非是完全不承担融资风险,只是所承担的是租赁融资额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风险;(2)在杠杆租赁中,委托人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有若干个;(3)出资人的动机不同。除了上述区别外,两者的法律关系及操作程序是完全类似的。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一种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简单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随之增大。
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共享式结构化租赁
又叫“分成租赁”或“变动租金租赁”。是把租金收入和设备使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租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承担了租赁物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关于这种租赁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理论界是有分歧的。中国金融协会融资租赁分会副会长裘企阳认为,共享式结构化租赁的租金既然是随机的,就既可能多也可能少。极而言之,在承租人经营失败时,甚至可能无。在这样的条件下,该项交易还能将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视为是向承租人实质性地转移的吗?当然不能。既然不能,这种交易还能视为是融资租赁交易吗?显然也不能。
因为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但是,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共享式结构化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其租金方式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的第243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法律特意赋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权利,旨在为灵活的租金方式留下空间。这可参考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的解释“但目前国际和国内融资租赁领域,除保留传统的国固定租金方式外,已越来愈多地采用灵活的、多形式的、非固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以适应日趋复杂的融资租赁关系和当事人的需要。最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事人经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务的使用或者通过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来确定支付租金的大小和方式”。同时,共享式结构化租赁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租赁》中对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比如其租赁期再设备使用寿命的75%以上。的确,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既有租赁的性质又有投资的性质,不过,根据相应法规标准判别,结构化共享式租赁应该属于融资租赁。
还有另一种共享式结构化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作为投资回报的一项租赁交易。简而言之,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租金的一种租赁形式。
综合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完成这项综合服务需要综合性人才,因此也体现知识在服务中的重要位置,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创新租赁
租赁在中国,已经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创新租赁。它是以保障租赁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时,将风险分散到当事人中间。具体做法灵活多变。实际上,它己经将传统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结合起来,发展成现代租赁。由于需要创新,因此每个项目的做法都会有所不同。创新是现代租赁业务的生命。
D. 如何进入融资租赁行业
我是做融资租赁的。
融资租赁分银行系、企业系、和金融公司系
银行系的都是国有银行下属开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是近两年开的,工商、建行都有开,招聘网站你可以看看,貌似有一般都招经理级别的。目前来看不招没有经验的,因此比较难进,主要是做国有大企业。你也可以去投简历试试。
企业系都是大型企业,自己开的融资公司,主要都是做自己的产品,因此业务比较局限,不过相对轻松些。我有个同学在这类公司, 貌似工资算是同行最低。
金融公司,做的面比较广,招聘比较多,你可以去试试,国内知名的有远东、仲利国际等,你可以招聘网投投简历。
一般职位就是审查部门和业务部分,分工不同,工作性质,你看看你适合哪类吧。你在银行待过,应该面试有优势。
不求拿分。。只是帮帮同志,嘿嘿!
E. 融资租赁公司怎样经营办理条件是
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抄条件:1、注册袭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资投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文书等材料;3、至少有2名以上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
建议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有返税政策。时间:需要1个半月。
F. 如何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的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资投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材料不全我们可协助的;3、有2名以上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人员。 时间:核名后1个月即可,建议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因为有返税政策,且执照是全国通用的,也可在外地设分公司。 我姓吕,已办了很多家,希望可以帮到更多人。
G. 融资租赁公司的操作流程
[项目推荐]:
1、企业客户填写《客户融资租赁申请表》等文件,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2、收到申请后×日内,租赁公司对企业客户进行诊断、分析、出具解决方案。
[项目评估]:
3、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日内,租赁公司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估。
4、评估后×日内,租赁公司拟定项目分析报告,并讨论审核。
[合同协商]:
5、审核通过后,双方就设备租期、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起租日、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等合作事宜进行磋商。
[合同签订]:
6、租赁公司和设备厂商签订《购买合同》,为客户购买设备。
7、租赁公司与企业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8、租赁公司与企业客户或第三方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合同执行]:
9、企业客户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10、租赁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向设备厂商支付设备款,设备厂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设备起租。
11、在合同履行期内,租赁公司对客户进行回访和动态监督,以保证其定期支付租金,设备厂商直接负责设备的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租赁期满]:
12、租赁期满,客户根据初期协议,以名义价获得所有权或残值退还租赁公司。注:在双方工作安排顺畅的情况下,进入正式的合作约需1个月的时间。
H. 融资租赁公司如何经营如何运营如何记账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1: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成立至少满1年,回净资产满5百万答美金;
2:需提供外资企业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公证文书等材料;
3:需有符合要求的高管人员至少2名,且有从事过融资租赁行业3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时间1个月左右,建议在深圳自贸区注册,执照全国通用,希望可以帮到你。
I. 融资租赁公司办理的具体流程
所有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都是在商务部监管下成立,申请企业都要满足以下条件内:
1、外商投资者容的总资产在500万美元(含)以上。
2、同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必须要实缴;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也就是说,合资类融资类公司中方投资者占股比例在75%左右,外商投资者占股比例在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