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投资模式
Ⅰ 工程项目管理中EPC模式和DB模式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工作内容不同
EPC模式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内容;
DB模式是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等工作内容。
区别二、管理机制不同
EPC模式采用二元管理体制,即不再设置工程师角色,仅要求业主派遣业主代表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需要聘请工程师这一独立的第三方角色实施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DB模式采用由业主、总承包商、工程师组成的三元管理体制。
DB(工程总承包)一般指工程总承包。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
(1)EPC投资模式扩展阅读:
历史起源:
80 年代初,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
1984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 [1984]123 号);
1992年4月3日,建设部颁发了《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建施字第189号);
2000 年 5 月,国务院又转发了外经贸部、外交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2000]32 号);
2004 年 12 月,建设部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市 2004[2004]200 号 )。
Ⅱ 请问工程建设模式中BT模式和EPC模式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1、BT模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EPC模式: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特点不同
1、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2、EPC模式: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三、适用性不同
1、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
2、EPC模式:适用于非政府建设项目的其它项目。
Ⅲ EPC+F项目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 是设计、采购、抄施工工程总袭承包,EPC+F模式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F为融资投资。
EPC+F即融资,EPC即工程承包方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或者协助业主获取中国甚至国际融资以启动项目,该模式是未来国际工程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即应属于企业投资项目。即便投资人是项目所在地的国企(含平台公司),项目性质也是企业投资,地方国企(含平台公司)为项目单位(同时也可以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
(3)EPC投资模式扩展阅读:
在“EPC+F”模式下,除政府方外,一般涉及三大主体:地方国企、EPC承包商和合资公司。地方国企即前文所述项目建设单位,EPC承包商则是通过招标程序取得特定项目承包权的经济实体。
对于“EPC+F”模式而言,政府方和地方国企通常需要借重EPC承包商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同时不能违反建筑法对于EPC合同的工程款结算要求。
为此,EPC承包商(或其关联单位)需要通过与地方国企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以双方共同注入资本金的方式部分解决特定项目的EPC合同工程款支付难题及EPC承包商的合理关切。
Ⅳ 国家资金能不能用EPC模式
1、《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
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可以根据以上规定,设法适用邀请招标项目。
4、总承包后如何发包,许多招标项目的业主尚不清楚,而且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大(有一定的灵活度)。正规做法是,业主进行总承包招标时,必须明确哪些部分由承包人直接报价,哪些部分为暂定价(以后由业主和总承包人联合发包或进行联合招标采购)或者其他情况,以确保国有资金的采购规范进行。
进一步说,总承包招标项目,不仅仅是确定一个总承包人和签订总承包合同,还应就今后一些分包内容如何实施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规定,并作为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招标文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整个采购活动才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文件,可使用网络查询。
Ⅳ 政府推行工程项目以EPC+融资的模式进行招标是否存在违规与政府出台的政策相冲突
不违规,现在推行PPP就是一种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只要项目能给社会资本充足的 的回报:如特许经营权等,就可以参与 。EPC+融资模式现在就是国家明文禁止的BT模式,财政部发布财预〔2012〕463 号文和与财预〔2017〕50 号文彻底禁止BT模式。
另外就融资+EPC模式而言,即使拿下了该项目,也将会面临无法融资的风险,银行一旦在审查环节认定为BT模式,是拒绝放款的。SO~为避免违规以及与政策冲突,要么将项目设计为真正的PPP项目,要么通过政府发债,采用传统政府投资模式。
(5)EPC投资模式扩展阅读:
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进行WBS工作分解结构,每个工程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实际WBS工作分解结构情况,运用“工程中标”、“项目评估”、“中期管理”等阶段的程序在系统存储的公共工程标准细目数据库中指定属于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关分布项目信息。将这些分布项目信息继续分解为更细的细目、构造物并指定定额。
灵活的工程变更体系,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评估阶段所进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满足当前施工需求时,可使用“中期评估”阶段程序进行工程细目的变更,新增的变更重新拟定合同并进行对下计价。对于新增的变更,如果还没有进行对下分配合同,那么系统提供变更还原功能,以灵活处理变更中各项信息。
Ⅵ epc模式具体什么样的
EPC为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或Engineer,Procure and Construct的缩写,可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完全负责项目的设备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套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Ⅶ 什么是EPC+F模式
EPC项目的角度,针对百EPC模式的特点和实施,对EPC项目的前期策划活动进行一般性的探讨。主要针对EPC模式的选择和EPC特点、适用性、目标制定、整体资源规划工作,以及项目后评价对项目前期策划与决策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概括性论述。
EPC就是就是所谓的项目知总承包模式,如果建设方人道力、能力缺少的情况下,经常采用此方法,EPC+O&M总承包模式,EPC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业(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基础建设和运营。
EPCM模式,即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是指,承包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这是一种目前在国际建筑业界通行的项目交付模式。
(7)EPC投资模式扩展阅读:
EPC 是“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也就是“设计+采购+建设”,就是我们常说的总承包。
EPC 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通过固定总价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通过系统优化整合,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该模式对提高管理水平、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作用。
在EPC 模式下,业主提出投资的意图和要求后,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都交给所选中的总承包单位。
“EPC/ 交钥匙模式”之所以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是因为和其他项目管理模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能充分发挥设计在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能有效地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
总承包单位以项目管理为核心,能有效地对质量、费用和工程进度进行综合控制。
总承包单位长期从事项目总承包,拥有一大批在这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拥有世界上先进的项目管理集成信息技术。
可以对整个建设项目实行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计算机管理,这是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指挥部、筹建处以及生产厂直接进行项目管理所无法实现的。
Ⅷ EPC+O&M总承包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
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
(8)EPC投资模式扩展阅读: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
(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
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
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