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投资
㈠ 控制性投资有关问题
我也是看的张老师的视频,也是这个地方不太懂,查了一些资料自己总结了一下,我就说个大概的意思,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是控制性投资,我在另一个回答里查到是: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什么叫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当一企业取得另一企业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后,必然取得另一企业的控制权,但是当取得50%以下有表决权的股票时是否拥有对方的控制权则取决于对方的股权结构。(摘自网络-控股合并词条)
这就说明不是所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都是控制性投资的,因为不一定所有的投资都能占到对方股份的50%。而对于达到标准的,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自己的资产,因为资产的一条会计定义就是‘拥有’或者‘控制’的经济资源。
另一方面是合并报表。编制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一项时,对于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需要进行抵消。因为实际上都算是自己一家的资产,重复算就不对了。
比如有一家公司A, 本公司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计500单位。合并报表中包括ABCD四个公司。投资的流向投给B 200单位,C 200单位,D 100单位,其中它对BC达成‘控制’(我觉得无所谓BC是不是它的子公司),对于D未达成。那么:因为A对BC达成控制,BC在合并范围内,进行抵消。所以合并报表最终的数值应为500-200-200=100。
在张老师讲的海尔的那个案例中,本公司-合并报表 就是对上面的过程的反向运算,把它对达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数值计算出来。
这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合并报表是怎么编的。
如有误请指正。
㈡ 什么叫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两者怎样区别
1、权益性投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基本的金融工具。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证券。
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投资方拥有与股权相对应的表决权。其主要特点是:一般没有固定的收回期限和固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方只能依法转让出资而不能直接从接受投资企业撤资,风险一般较高。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主要考虑接受投资企业的获利能力,是否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以及影响控制被投资企业是否有利于本企业的长远利益。
2、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2)控制性投资扩展阅读:
权益性投资的税务处理:
一、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范围。其收入的确认时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又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所取得股息、红利所得,一方面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另一方面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所以,即便是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为15%,也不存在“还原补税”。
另据《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同时规定: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非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连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
《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这一条件既排除了居民企业之间的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又排除了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对此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并且对被投资企业已缴的企业所得税不能抵扣。同时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由于连续持有被投资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投资,具有较大的投机成分,因而不在优惠范围之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居民企业“短线”投资的一种遏止。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需要与其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同时,对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能够享受免税优惠的,也不包括连续持有被投资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投资。不列入免税收入的理由同居民企业。
㈢ 请问“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三无”都是长期股权投资,那还有什么权益性投资不是长期股权投资呢
三无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可能不是长期股权投资。三无是指: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的股权投资。如果是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那么就可以将其作为交易线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并没有规定完所有的股权投资。
在原准则下,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在最新准则下,该部分投资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就是说即使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也要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出来。
(3)控制性投资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一、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㈣ 控制性投资占用资源表现什么意思
资金链,如果感兴趣我可以教你技术方面
㈤ 请问什么叫做“控制性投资”
控制性投资是企业出于经营与竞争的需要,谋求对被投资企业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能实施重大影响而进行的权益性投资
㈥ 什么是控制性股权
控制性股权,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对公司施加绝对影响的股权比例。
一般情况下,股东较少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多数股东都能够及时参加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
可是对于股权比例分散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尤其上市公司),多数股东都很难行使实际的股权,虽然法律和现实鼓励持股比例少的股东参与公司,可是这种企业多数仍被持股数量第一或前几的股东控制。
为了相对有效的防止持股大比例的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损害其它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制定上限。
客观中,实际如果能够对这种公司持20%左右的股份,多数已经可以进行控制了,25%的上限不过是为了防止过度影响。
㈦ 请问金融大神们,控制性投资包括哪些,长期股权投资是属于什么投资应收款是属于债权的吗
控制性投资就是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条件是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决策。
应收款项属于一项债权。
㈧ 控制性工程是什么意思
控制工程(controlengineering)是处理自动控制系统各种工程实现问题的综合性工程技术。包括对自动控制系统提出要求(即规定指标)、进行设计、构造、运行、分析、检验等过程。它是在电气工程和机械工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工作性质,领域范围可分为:
1、控制工程设备及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2、控制工程设备及系统的生产与制造,
3、控制工程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护,经济、金融社会系统的分析、决策及管理等。
(8)控制性投资扩展阅读
自动控制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
1、在工业方面,对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物理量,包括温度、流量、压力、厚度、张力、速度、位置、频率、相位等,都有相应的控制系统。在此基础上通过采用数字计算机还建立起了控制性能更好和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数字控制系统,以及具有控制与管理双重功能的过程控制系统。
2、在农业方面的应用包括水位自动控制系统、农业机械的自动操作系统等。
3、在军事技术方面,自动控制的应用实例有各种类型的伺服系统、火力控制系统、制导与控制系统等。在航天、航空和航海方面,除了各种形式的控制系统外,应用的领域还包括导航系统、遥控系统和各种仿真器。
㈨ 可用性研究报告如何控制投资
你把预算做好才能做,你要不预算可能永远不知道,预算以后就能得到一个准确的结果,才能得到一个好的情况的反馈
㈩ 投资控制要遵循哪些原则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财税(财会、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在线学习网站,今天为大家介绍以下知识:
投资控制的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控制效果,企业在对投资进行控制时所花费的成本与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之间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即投资控制所花费的代价不能超过由此获得的效益。因此,企业在对投资进行控制的过程中,要树立成本收益的观念,避免控制的繁琐与复杂。那种不顾企业实际,过分强调所谓的“严密”控制,不但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还会导致员工产生厌烦情绪,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风险控制原则
投资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客观存在的导致投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一个企业的赢利能力与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就不可能有赢利能力。资本追逐利润,利润伴随风险;利润越高,风险越大,这是一条铁的规律。所以,企业要想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就应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手段有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自留、风险集合、风险转移等。
(三)合理性原则
任何企业的投资控制活动都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业务的效率、效益和安全。因此,在对投资活动进行控制时,既要考虑到控制制度设计的经济性,又要考虑执行时的效益性。控制时要注意节省费用,更要强调控制制度严密性与完善性,应尽量减少过繁的程序和手续,简化书面作业和避免重复劳动,使控制工作简化、效率提高,节省费用、增加收入。
(四)适用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投资控制必须符合管理者的需要,对其经营管理有用。由于企业的性质、行业、规模、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体制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往往存在差异。所以,企业应根据经营的特点和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恰当地设置适用的投资控制措施、手段及程序等,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满足管理的需要。而不能生搬硬套、盲目采用别的企业的成功模式,应在借鉴的基础上,采用适合企业投资业务特点的控制方式。
(五)有效性原则
投资控制的有效性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1.企业对投资活动所采取的各项控制手段和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应具有明显的预防作用。
2.企业应定期检查投资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加以处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
(六)预见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的初期,应通过对企业内、外环境以及以前年度的经营情况的分析,来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便争取主动,提前实施积极、有效的控制,来防止影响投资活动顺利进行的不利情况发生,而不能等到问题出现后,再来考虑控制的问题。
(七)协同性原则
投资控制的协同性原则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对不同持有期限的投资,即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以保持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2.企业对不同对象的投资,即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以控制企业的投资风险。
3.企业投出资金和借入资金之间要相适应,应避免不顾筹资的能力而盲目投资,致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八)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进行投资活动的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应是真实可靠的。为了保证投资活动的信息收集、分析、决策等过程准确可靠,企业应尽量使用科学、合理和有效的方法,来避免主观臆断和凭经验办事。
(九)弹性控制原则
投资控制的弹性是指在对投资业务进行控制的过程中的可变程度,这是灵活性和有效性的保证,可以避免僵化,单纯为了控制而控制。企业应根据各项投资的具体情况对投资的控制程序、环节、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十)全面控制原则
投资控制的全面控制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对投资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即对投资建议、可行性论证、投资决策、投资投出与管理、投资记录、投出资产处置、监督评价等每一个环节都实施严格的控制;
2.全员控制
即对每一位参与投资业务活动的员工都要进行控制。企业的员工既是施控的主体,又是受控制的主体,使每一参与投资活动的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到执行人员都受到相应的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的投资活动有序进行。
(十一)控制点原则
企业的投资控制目标,需要通过若干相应的控制因素予以实现。要使这些控制因素发挥作用,企业应根据某些容易产生错误或进行作弊的业务环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而那些容易产生错误或进行作弊,因而需要控制的业务环节,通常称为控制点。投资控制的控制点有:审批、审核、核算、保管等。投资控制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对相应控制点的控制来实现的。
(十二)相互牵制原则
相互牵制原则是指一项完整的投资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分别完成。即在横向关系上,至少要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的工作接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在纵向关系上,至少要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
(十三)岗位分离原则
投资控制的设立是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紧密联系的,企业按照其推行的管理模式设立工作岗位,并赋予其责、权、利,规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处理程序。责任和权力是岗位责任原则中的关键因素,有什么样的岗位责任,就要赋予此岗位完成任务所必须的权力,不应出现岗位责任不明确、权力不清楚的现象。企业在对投资进行控制时需要分离的职责主要是: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具体表现在:
(1)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评估;
(3)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4)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5)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通过不相容职责的划分,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个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以防止员工的舞弊行为。另外,还必须注意让员工理解其各自的责任,一方面要让员工懂得如何完成自己的工作,即操作规程和处理程序;另一方面要让员工明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的重要性。
(十四)协调配合原则
协调配合原则是指在投资控制过程中,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投资业务的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从而避免扯皮和脱节现象,减少矛盾和内耗,以保证投资控制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协调配合原则,是
对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求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而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
(十五)程式定位原则
程式定位原则是指定位应根据各岗位业务性质和人员要求,相应地赋予投资任务和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和处理手续,明确纪律规则和检查标准,以使职、责、权、利相结合。相互牵制是基础,协调配合是升华,因而,协调配合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企业的投资控制制度是由人建立的,也要由人来行使,如果企业行使控制监督职能的人员在思想道德上、心理素质上、技能上和行为方式上未能达到实施控制的基本要求,对控制的程序和要求含糊不清,连最基本的岗位责任也不能执行到位,那么,再谈协调配合显然已不能胜任。
(十六)整体结构原则
整体结构原则指企业投资的各项控制要素和各部门的子控制系统必须有机构成,形成企业投资控制的整体框架。按照系统网络原则的要求,各项控制点应在企业管理模式的控制之下,设立要齐全且点点相连、环环相扣、不能脱节。各个控制点的设立必须考虑到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对它的影响。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构成了企业的氛围,它主要包括员工的诚实性和道德观、岗位匹配能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经营风格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等,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其对投资控制的实施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建立必要的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和监督机制,随时适应新情况,适时调整不适合的控制点,以保证整个网络下的控制点连成一片,协调顺畅地发挥作用。
(十七)信息反馈原则
信息的反馈是否及时,直接关系到控制的有效性。企业在对投资进行控制时,应事先确定与控制有关的人员在信息传递中的任务与责任,并规定好信息的传递程序、收集方法和时间要求等事项。然后,根据信息反馈过程及各阶段的特征,在企业内部设有严密的记录和报告等控制环节,使各控制主体能够及时了解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失时机地行使权利,履行责任,调整投资活动,有效地实现控制目标。
(十八)权责明确原则
企业要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必须制定一套符合企业管理需要的组织方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职责与职权必须协调一致,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应具有响应的职权。只履行职责而无职权或权限太小,则其职责承担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必然受到束缚,最终也不可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相反,只拥有职权而不负任何责任或责任程度极小,必将导致滥用权利和“瞎指挥”,甚至产生官僚主义等。
(十九)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对投资业务的控制,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与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企业在对投资控制时,要严格遵循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而颁布的相关投资法规,规范企业的投资活动,使企业的各种投资的交易手续、程序、文件记录以及账面的反映和财务报表的披露等均符合国家的投资法规,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活动的安全性。
资料来源: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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