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投资 » 破产后股票

破产后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3-23 05:35:44

『壹』 企业破产后清算的股票价格包括哪几方面

企业一旦破产清算,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是所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和安置费用。下来是所欠税费。接着是有抵押的债权。再下来是所有的债权。一般到这个时候企业就不会有任何资产了,如果还有剩余,就按股权平分。

『贰』 上市企业破产后,它的股票该怎么处置

如果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法院将冻结该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拍卖,追回一些应收账款,所有的资金先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员工薪水、应付账款、公司债券等等,如果还有剩余,才会按照股本归还股东投资。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剩余,还账都不够了。

『叁』 公司破产后,其股票怎么办

公司股票破产后,会对其股票以及剩余资产进行分配。分配的顺序是:1、破产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税款。4、破产债权(即普通债权),想补充的一点就是,如果您持有破产公司的股票,那情况有两种:1是未必能卖出您手里持有的股票,因为公司都破产了,其股票也没有多少价值了,2是即使您卖了股票了,折算完的银子也没多少,不知我回答的满意?

『肆』 上市公司公司破产退市了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产,那么按照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必须首先偿还债务和优先股权,剩下的资产就是普通股东的可分配财产。一般来说,当某只退市股票宣布破产后,普通股东基本是没有资产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担上市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股民一定对企业的发展要有持续的关注,当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前兆的时候尽量快速将手中的股份抛售出去,不然在这种保护程序下,股民将血本无归。

但是在中国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将在三板市场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拟任股票转让代表人的证券公司(主办证券公司)转让,并于45个工作日内在代办股票转让系统交易。

(4)破产后股票扩展阅读

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退出的标准是连续三年停牌(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六个月内继续亏损,面临退市。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重组并返回主板(如济南轻型汽车);另一种是在未来升到第三板;另一种是破产,完全消失。

如果是股票退市后的公司经营恢复正常再次申请上市获得批准,或者是公司重组成功获准重新上市,那么持有退市后股票的股民有机会翻本,甚至赚到可观的收益。比如西南证券重组成功借壳ST长运后连续43个涨停板,创造了A股市场连续涨停板记录。

『伍』 上市公司要是破产后,股票会怎么样如题 谢谢了

我国现在还没有上市公司破产的先例(资产置换的除外),若上市公司真的破产了,其原来的股票当然是会作废了,股东会分得到偿债后的剩余资产(由于排在最后,一般是不会分得什么的).我国股市的情况比较特殊,现在由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上市公司流通股东在其公司破产后可能会得到一些额外的补偿也说不定.供参考. 满意请采纳

『陆』 公司破产了,股票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破产后股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热点内容
凤凰传媒港股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3
美国原油出口带来了什么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740
k线重合指标 发布:2021-03-31 20:26:26 浏览:359
金融财经网站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5:22 浏览:766
金融视频网站 发布:2021-03-31 20:25:20 浏览:108
公司是否质押 发布:2021-03-31 20:24:28 浏览:643
私募众筹骗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852
股份构成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3:56 浏览:263
融资名单查询 发布:2021-03-31 20:22:52 浏览: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