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证券原油
Ⅰ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的控制系统
瑞穗金融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包括风险管理结构、遵循审计结构、内部审计结构。 (1)瑞穗集团的风险管理结构
随着金融放松管制和国际化的发展,金融机构加强信用、市场、IT、法律和结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日益迫切。瑞穗金融集团认识到,为了提高公司的价值,必须在大力开拓业务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为此,瑞穗金融控股集团董事会制定了适用于全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这些政策明确了集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管理的风险、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对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人力资源进行培训,并且为衡量风险管理结构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配置了审计人员。
在瑞穗金融集团内部,金融控股公司负责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富士银行、第一劝业银行、兴业银行、瑞穗证券、瑞穗信托银行等5大核心子公司必须针对本机构,以及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业务风险特点,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
(2)风险管理方式
瑞穗集团为了保证集团的正常有效运行,制定了整体性风险管理架构,并且按照各种业务单位的业务风险特点,配置了相应的风险资本,同时保证集团的整体风险暴露不超过集团资本账户和其他财务实力指标所能承受的范围。
①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往往由于交易对手违约、或者由于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偿还资金义务而导致金融机构部分或全部资产的损失。瑞穗金融集团采取了两种相互关联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是根据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评估,从承诺接信到贷款收回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这项工作主要是5大核心子公司的职能;二是根据贷款可能拖欠的概率,从整个集团角度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主要由控股公司和5 大核心子公司共同负责。
集团董事会按照集团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决定与信用风险相关的重要事宜,为了有效地协调整个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成立了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信用风险管理部对首席风险管理官负责,共同制定和实施与信用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在5大核心子公司中,有3家已经建立了独立于业务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部、信用监管部、信用评估与审计部。这些子公司还利用信用评级系统、信用风险测量工具确定和监督投资组合状况,在信用限制之内对其进行管理。核心予公司也通过对具体交易的评估、审计自我评价结果、向分支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指引等方式改进信用决策和交易后的管理职能。
瑞穗集团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通过集团的信用评级系统对客户的信用价值进行跟踪。瑞穗主要根据数量性财务评估和有关客户业务实力等方面内容的质量性评价来确定客户的信用评级。2001年4月,3家银行已经首先从其海外机构开始,引入了新的联合信用评级制度。
瑞穗金融集团根据日本金融监管厅发布的《金融检查手册》制定了一种严格的统一的自我评价标准。并且已经从2000年3月开始的会计年度实施这些标准。
②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利率、汇率、债券和股票价格等市场变量发生变化,造成表内资产负债价值减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外资产价值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的可能性。为了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瑞穗金融控股公司为整个集团制定了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4大核心子公司在管理自身风险以及子公司风险过程中,必须遵从这些政策,这种制度安排可以使瑞穗金融控股能够有效地监控整个集团的市场和流动性风险。
在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董事会根据集团风险管理政策决定与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瑞穗集团也建立了ALM和市场风险委员会,负责协调集团的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该委员会决定整个集团的月度融资和投资政策,讨论并协调与ALM政策、风险计划和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政策,并且能够对突然的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反应。首席风险管理官负责集团的市场风险管理的计划与运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市场风险、报告和分析、提出建议、确定限制措施和指引,以及制定与实施与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计划。
5大核心子公司按照自身业务的市场风险暴露特点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对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各交易性业务部门也必须设立与本部门相对应的专门市场风险管理机构。
集团风险管理部定期和根据需要从4大核心子公司获得相关数据,掌握有关风险暴露状况和遵循风险限制的情况。根据这些报告,控股公司可以对整个集团的风险状况有一个全面的把握。控股公司每天都要将有关市场风险状况、对风险限制的遵循状况提交首席执行官,定期或按照需要将上述情况提交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委员会。
在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瑞穗集团引入了受险价值管理(Value-at-risk)的方法,根据4大核心子公司各自的业务特点和对利率的敏感性程度确立了相应的受险和头寸限制。这些限制性条款的确定过程是:首先由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协调,然后由行政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首席执行官决定。在讨论的每一阶段都必须考虑有关业务战略、历史贷款利率的最高限制、风险承担能力(利润、总资本和风险管理体系)、利润目标和所包含产品的市场流动性状况。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当金融机构由于财务状况恶化,难以提供必要的资金,或者当它必须以比正常高出很多的利率吸收资金时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关于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与报告结构基本上与市场风险管理结构相同。在瑞穗金融控股的风险管理政策中已经对影响集团的现金流进行了分类,即“正常”、“关注”和“临界”,并且针对处于“关注”和“its界”状况的现金流建立了快速反应程序。
③其他风险管理
除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之外,操作风险、IT风险、法律和结算风险等也会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加强这些金融风险的管理对于保持集团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间接的或不适当的操作导致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瑞稳集团认识到,快速和准确的运营是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为此瑞穗金融集团制定了适应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政策”,4大核心子公司根据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定本公司的基本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从而在整个集团形成了统一的风险管理架构。
4大核心子公司定期或按照要求向控股公司提供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这些报告能够向IT主管、系统和运营小组主管等提供有关集团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助于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理。IT主管和运营主管定期或按照要求向首席执行官和其它高层官员提交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IT风险主要产生于系统失败、缺陷、计算机运营的不完善,以及非法的或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系统而可能给金融集团有形或无形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瑞穗金融集团建立了相应的IT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以确保与系统有关的信息资产的安全性。IT和系统计划部定期或按要求从5大核心子公司接受有关IT风险的报告,集团的IT、系统和运营主管对IT风险的来源、规模和本质进行确认,在进行总体性评估和安排了监控之后,定期或按照要求向首席执行官或其他集团高层官员报告。 (1)基本审计政策
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和5大核心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基本的管理原则。为此,集团制定了瑞穗集团行为准则,为整个集团的经营管理确定了一种明确和具体的道德行为标准。瑞穗集团已经将这些标准分发给了集团的所有行政官员和雇员,并且正在采取措施保证这些原则和标准得以有效贯彻实施。
(2)遵循活动
为了检查业务活动是否满足遵循审计的要求,瑞穗集团已经建立了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委员会,它包括计划和管理委员会的所有主管,以及成员公司的外部法律和会计事务专家,此外,在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小组主管之下设立了遵循审计部门,遵循审计小组主管是瑞穗控股公司的常务行政官员。遵循部门负责遵循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以及控制整个集团的遵循管理工作,在瑞穗控股内部的每个组织单位的领导人都必须负责遵循工作,以及与遵循有关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每一家子公司都根据瑞穗控股集团所制定的政策建立了其自己的遵循审计结构,瑞穗控股根据5大核心子公司所提供的自我审计报告可以直接掌握整个集团的遵循状态,可以在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反应,5大核心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则按照类似的方式由其母公司进行管理。 (1)内部审计的基本政策
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通过一种独立的、综合的方式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包括咨询、指引和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
5个核心子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按照瑞穗控股为集团所确立的基本内部控制和审计政策评估本公司业务运作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且针对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指引和整改建议。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内部控制系统满足其目标的程度保证集团管理的健康发展。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适当的风险管理、高效的和有效的业务运作、可靠的财务报告,以及对法律、监管规定和内部规则的遵循。
(2)内部审计的管理结构
瑞穗金融控股对5大子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评估和管理。5大子公司也根据瑞穗金融控股所确定的基本内部审计政策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管理系统。原则上讲,这一管理系统通过5大核心子公司向它们的关联公司延伸。
瑞穗金融控股根据5大子公司所提供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涉及审计结构、审计方法和审计深度等是否适当,核心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所采用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等。在必要的情况下,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供咨询、指引和整改的建议。有关这些评价结果的报告将提交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
审计和遵循小组的主管也是内部审计和遵循委员会的主席,并且直接向董事会提交根据委员会的决策所制定的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Ⅱ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的集团简介
该集团下辖4大金融机构,其中有瑞穗银行、瑞穗法人银行和瑞穗信托银行等三家银行,还有瑞穗证券公司。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裂,日本金融业长期积累的问题逐渐显现,金融业竞争力急剧下降。为了重振日本金融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政府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放松金融管制,推动金融机构重组的重大金融改革措施。进入2000年下半年,美国新经济“泡沫”破裂,长达100多个月的美国经济待续增长突然大幅度减速。日本经济经过长达10年左右的萧条之后,复苏依然乏振。但是,日本政府和金融界为提升日本金融竞争力所推行的“大爆炸式”改革依然稳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的整合、金融机构购并和战略联盟不断取得进展。
2000年9月29日,第一劝业银行(The Dailchi Kangyo Bank,简称“DKB”)、富士银行( The Fuji Bank,简称“Fuji Bank)和日本兴业银行(The Instrial Bank of Japan,简称“IBJ)(以下简称3家银行)共同宣布,通过换股方式组建瑞穗金融控股公司(Mizuho Holdings,Inc.,简称“MHHD”),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MIzuho Financial GrouP,简称MHFG)正式诞生。
2002年4月,经过两年多的整合重组,总资产为全球第一的日本瑞穗金融集团宣布正式运营。该集团的成立是日本金融业为重振在国际金融领域的竞争力,所采取的重要对策之一。201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316位。 为了顺利进行集团范围的整合,尽快实现集团的协同效应,瑞穗金融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整合原则,确定了整合目标和业务战略。
(1)集团整合的原则
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最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赢得社会的广泛信任;
向员工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和有丰厚回报的工作机会;
充分发挥各家银行子公司的优势和竞争力,降低成本,使整合的效益最大化;
创造一种新的公司文化。
(2)任务和管理目标
瑞穗集团以成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领先新时代。具有创新性的金融集团为理念。具体管理目标是:
全球前5大银行之一,日本第一大金融机构;
客户满意度最高的金融集团;
信息技术(I)和金融技术(FT)应用的领先者;
国内商业银行排名第一;
在证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市场领先者;
在信托、资产管理和清算业务方面处于先进行列;
具有健康行为的管理结构。
(3)集团业务战略
瑞穗集团的业务战略是加大在以下“三项主要能力”方面的投资,通过整合建立一个最优的、能够平衡发展的集团业务结构,在各种金融服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在国内市场拥有压倒性的庞大客户基础。
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向高速增长区域加大信息技术能力的投资力度。
具体来讲,该集团的目的是在积极创造和开发新业务的同时,通过提高贷款和所管理资产的质量,以及增加费用收入等措施,提高集团的赢利能力。 (1)第一阶段整合
2000年9月29日,3家银行通过换股形式,建立了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在控股公司内部,瑞穗金融集团采取业务单位的结构形式,按照不同的客户群和业务主线对整个金融集团以及3家银行的运作进行管理。
2000年10月1日,3家银行将它们原来各自拥有的证券子公司整合成瑞穗证券公司(Mizuho Securities Co.,Ltd.),原来的信托子公司整合成瑞穗信托银行有限公司( Mizuho Trust&Banking Co, Ltd)。
(2)第二阶段整合
为了得到金融监管当局的批准,2002年3月底,瑞穗金融集团完成了经营运作的整合和重组工作,3家银行被整合成两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即瑞穗银行(Mizuho Bank, Ltd)和瑞穗公司银行(Mizuho Corporate Bank, Ltd)。这2家银行与瑞稳证券和瑞穗信托银行共同构成瑞穗金融控股公司的4大核心直属子公司。这些金融机构都是按照客户群和业务主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子公司。 (1)适应与反应能力
为了适应未来 10年经济金融全球化,以及市场结构变化的重大挑战,必须建立具有灵活和迅速反应能力的公司管理结构。在瑞穗集团的管理架构下,按照客户群和业务主线将经营活动整合和重组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四大核心子公司和其他金融子公司,这种管理结构能够灵活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因此是一种“扁平式”的经营业务模式。
(2)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一家拥有复杂结构的金融集团而言,不断提高集团的管理水平是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瑞穗金融集团的目标是成为一家能够向客户提供准确和快速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通过整合,该集团加强了向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金融服务的能力,同时也加强了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合作。
(3)科学的业务结构
瑞穗银行和瑞穗公司银行是瑞穗金融集团的两大核心银行,前者是零售银行,主要向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综合的、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对于个人客户而言,瑞穗银行除了提供一般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将利用集团全能经营的优势,提供高度专业化的私人银行服务。
与此同时,瑞穗银行也将为公司客户提供稳定和高质量的资金支持,可以根据每一个客户的业务战略提供先进的业务解决方案,其中包括组合贷款、衍生产品、支持IPO、提供业务信息系统支持等,瑞穗银行也将增加投入支持新业务和风险企业发展。
瑞穗公司银行主要从事公司业务,其目标是成为在国内外公司融资市场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专业银行。通过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金融技术向客户提供最先进的业务解决方案,对消费者日益增加的多元化和高级金融产品需求做出准确的反应。瑞穗公司银行还积极从事项目融资、MBO融资、证券化和其他领域的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其他资产管理功能,瑞穗公司银行将利用下一代清算和结算基础设施向客户提供证券清算服务,组合贷款业务和其他各类贷款安排等。
Ⅲ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的效应开发
能否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同种类金融业务和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是衡量金融集团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了开发协同效应,瑞穗金融集团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电子商务以及证券和信托等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2000年5月,3家银行建立了瑞穗风险投资基金。目前正在集中精力确认可以支持的风险投资项目,并开始对新业务,以及能够在引世纪发挥领先作用的风险投资企业和高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瑞穗集团也在充分利用先进的金融技术,开拓与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和与收购兼并有关的金融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在组合贷款方面,由于瑞穗在日本国内具有最大的客户基础和金融机构网络,因此占有了最大的市场份额。瑞穗集团是亚洲最大的组合贷款机构,也是全球十大组合贷款机构之一。 为了开发金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瑞穗金融集团在网上业务体系的建设方面进行了重大投资。2000年9月,由这3家银行为主导,另有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和47家非金融企业参与,共同出资建立了电子商务城(“em-town”)公司,由该公司经营电子商务城。
em-town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其业务模式,它与银行通过网站提供的银行服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瑞穗金融集团开发em-town的设想是考虑到纯粹网上银行业务模式并不一定是最有效的金融电子商务,并且建立一家专有网上银行的各种系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投入。因此,瑞穗集团采取了一种“专有的网上分支机构”的概念而不是建立“专有的网上银行”,从而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各种系统。
Ⅳ 日本瑞穗银行目前在中国的主营业务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是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组成,于2003年1月成立,资本金1兆5409亿日元,为世界金融集团之首。在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UFJ金融集团(三菱UFJ金融集团)合并前曾是日本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集团。集团公司拥有1200名职工,在人员规模上也是日本金融控股公司中最大的。 该集团下辖4大金融机构,其中有瑞穗银行、瑞穗法人银行和瑞穗信托银行等三家银行,还有瑞穗证券公司。
瑞穗银行主要是个人银行业务,但由于日本已经可以混业经营,所以也代理个人投资信托、金融债和个人保险业务。瑞穗法人银行则经营企业年金、法人业务和银团贷款业务。瑞穗信托银行过去只可以经营长期金融业务,现在也可以经营个人银行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如土地信托、不动产买卖中介、不动产评估、住宅销售服务等。
Ⅳ 瑞穗银行与瑞穗实业银行有什么区别
日本的瑞穗银行和瑞穗实业银行都是瑞穗银行(金融集团)所属。
瑞穗银行主要定期预金
外货预金
投资信托等等业务。
瑞穗实业银行银行预金
信托商品
投资信托
年金保険
国债
不动产业务
遗产整理业务
等等业务
年金业务、资产运用、证券管理、债権流动化等是主要区别。
Ⅵ 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怎么样
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是2007-07-06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136号天津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9层第903B、904、905、906、907B号(电梯楼层第11层第1109B、1107、1105、1103、1101B号)。
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20116663069877T,企业法人OSHIMA HIDEMITSU(尾岛秀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经营范围是: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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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1999年12月,株式会社第一劝业银行、株式会社富士银行、株式会社日本兴业银行缔结三行全面联合重组协议,次年即2000年9月瑞穗控股公司正式宣布成立,这两个标志性事件是瑞穗实业银行发展史上最需要首先标明的分水岭。2002年4月,通过公司分立、合并的方式,将三行联合重组为瑞穗银行和瑞穗实业银行,瑞穗证券公司、瑞穗信托银行成为瑞穗控股公司的直属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