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同名账户
1.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费吗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费吗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
有手续费,大约各大银行不同,一般在20-40美金左右浮动。
注意事项:中国规定外汇转款必须是,本人和直系亲属间的转账业务。
注意如果是外汇资金超过5万美金,必须先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备案,然后才可以办理汇款。
去银行之前,最好带上身份证,银行卡,相关证明。
2. 个人外汇可以同名转账吗
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
1、在确定收款人提供的存折帐号、户名无误的话,拿现金到银行直接存入收款人帐号就可以了;
2、在银行开一个帐户,然后填一份电汇单,填写清楚对方的收款帐号、户名、开户行名称,从帐户上汇款过去收款人。
3、可以直接用现金汇款,填一份电汇单进行汇款,不过一定要填写清楚对方的收款帐号、户名、开户行名称;
4、开通网上银行,自己到网上激活,就可以网上支付、转账。
5、转账成功后,可以打电话确认一下,防止转错账户或者没有到帐,可以及时和银行联系处理。
3. 两个国内银行账户里的外汇可以直接互转么
可以呀,境内外币流通,仅限于同名账户和直系亲属之间,只要都是你自己的账户就可以转,一般到柜台好办些,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的,如果是招行的话,咨询下看网银可否转。
注明:别人给你汇8万美金,根据外管局规定,5万美金以上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才可以入账的,只要入账了就可以同名账户间划转。
(3)外汇同名账户扩展阅读:
银行汇款是指将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的过程,存款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网店经营过程中,银行汇款也是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需要手续费,不同的银行所收取的费用不同。中国的银行有不同的汇款手续。银行汇款有些技巧,而且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有的银行就认汇款的帐户,这样如果帐户写错了,钱就发到别的帐户上了,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
国内银行汇款比较:
目前各银行汇款通常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到银行汇款的柜台式汇款,一种则是通过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汇款。
农业银行手续费用:分为存款汇款和电子汇款两种,存款汇款最低手续费1元,超过1000元,按0.5%收取费用。由于国内很多地区目前还没开通收费服务,所以还可以暂时享受免手续费的优惠。电子汇款最低手续费1元,超过100元按1%收费。 到款时间:实时到账。 网上银行:与柜台式汇款收费相同。
缺点:分为无卡汇款和汇款两种。无卡汇款即无需办理银行卡,直接用现金汇到指定银行卡上即可。但目前大多数农行网点在使用无卡汇款时,无法确认收款人姓名,所以一旦填错卡号,就可能导致汇到其他人账号上。要将款重新划出,就需要得到收款人的确认,十分麻烦。另外,晚上8点后到第二天早上8点间,无法通过网上汇款。
招商银行手续费用:分为两种,一种是快速汇款,最低手续费5元,超过1000元,按0.5%收取费用。适合1万元以内汇款金额;另一种是电子汇款,最低手续费10元,汇款手续为汇款金额的1%,最高封顶手续费为50元,适合1万元以上汇款金额。 到款时间:快递汇款可以实时到账;电子汇款到账时间为2-3个工作日。 网上银行:每笔收费5元。跨行汇款收费10元。
缺点:如果低于500元的汇款,与其他银行相比费用最高。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时,如接收方为同行汇款,需要点击“同行速汇”,否则统一按10元收费。
建设银行手续费用:最低手续费1元,最高手续费为50元。 汇款方式:汇款方必须持有银行卡。 ?到款时间: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汇款的银行是在联网城市,汇款后2小时内即可到账;如果汇款的银行不在联网城市,则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到账。 网上银行:每笔最低1元,最高不超过30元。 电话银行:每笔最低1元,最高不超过40元。
参考资料:网络-银行汇款
4. 两个国内银行账户里的外汇可以直接互转么
可以,境内外币流通,仅限于同名账户和直系亲属之间,只要都是你自己的账户就可以转。到柜台好办些,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的,如果是招行的话,咨询下看网银可否转。
银行可受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账户(含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本人名下的转账业务,以及本人和直系亲属间的转账业务,不能受理本人和除直系亲属外的其他人之间的外汇账户转账业务。
(4)外汇同名账户扩展阅读:
外汇汇款方式比较:
普通汇款:这是最常用的汇款方式。其优点在于,汇款金额比较大,现汇帐户资金原路汇出不限金额,现钞帐户或现钞汇款金额在5万美金以内,提供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就可以到银行直接办理。普通汇款手续费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最少每笔20元人 民币,最高收取200元人民币;邮电费汇往港、澳是50元人民币,港、澳以外的国家80元人民币。现钞汇款还要收取现钞折现汇费用。普通汇款一般3天时间即可到达对方帐户内。
西联汇款:作为国际汇款,西联公司与农行合作推行的“西联汇款”是一种很好的汇兑方式。多数给国外的亲朋好友、在外求学的学子汇款都会选择这种方式。西联汇款每笔汇款最高金额为10000美元,7200美元以上的汇款要通过西联公司授权后才能办理。
参考资料:
银行汇款-网络
外汇汇款-网络
5.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费吗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费吗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
若是从招商银行一卡通转出,境内外币划转具体费用因各分行存在差异,请您拨打招行客服热线或登录www.cmbchina.com右上角的“在线客服”,提供一卡通开户城市、卡片级别等信息,工作人员可为您详细核实。
6. 在中国银行开的两个外汇账户能互相转钱吗
如您咨询的是中国银行个人境内外汇汇款:1、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本人不同境内外币账户(含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下同),以及与其直系亲属境内外币账户之间资金划转业务。(1)个人客户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之间转账汇款,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2) 个人客户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之间的转账汇款,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3) 若个人客户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之间转账汇款涉及一方为境内个人,另一方为境外个人,则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直系亲属关系”是指办理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的申请人与收款人双方为配偶、父(母)、子(女)关系。2、各行在办理个人外汇汇款业务时,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现行政策法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地经营管理个人外汇汇款业务,规避因违规操作而受到监管当局处罚,避免信誉风险和经济损失3、外币现钞不能办理境内划转业务,此特指“手持的外币现金”4、个人客户不能将外汇资金划转至境内公司账户。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7. 境内机构同户名同性质外汇账户划转需要企业出具证明材料么例如企业把中国银行外汇账户的钱转入农业外汇
不需要。
境内同名或是直系亲属之间外币划转不需要进行国内收支申报。境内企业同名同性质资金划转不需要申报。
汇发[2002]8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之附件《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
划出行须审核划入行的开户资料以保证是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划入行凭划出行的附言入其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7)外汇同名账户扩展阅读
对外贸易关系中形成的外汇划转
主要包括:
(1)外贸委托或代理中产生的划转,企业在经营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可以互相委托代理,在委托企业有自有外汇的情况下,为避免汇兑带来的损失,委托与被委托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划转;
(2)在特殊经济区域中产生的划转,境内一些特殊区域的贸易视同对外贸易,如我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与区外企业发生的贸易视同进出口贸易,这就必然会引起境内外币计价结算,从而形成外汇划转;
(3)在服务贸易中产生的划转,如国际海运项下的货主与货代、船代及船运企业的结算,境内保险机构对境内机构的涉外业务保险所引起的结算等,因行业特点关系及真实性把握的需要仍要以外币计价结算。
8. 外汇结汇限额是每年5万美金一人,那如果我本来就有50万美金,这个钱可以汇到境外的同名账户上么
这个是国家的基本规定,但方式是有很多的
方式1: 你可以去香港开个汇丰的卡 然后把人民币汇到香港的卡里 然后从香港兑换美金(香港自由贸易 不限制够汇金额) 然后你再把钱转到国外去
方式2:你可以找10个朋友 分别购汇5w美金 然后一并打到国外同一个账户里 国外账户就有50w美金了
方式3:资金超过5w 可以向外管局申请
方式4:通过一些中转机构 讲钱汇出(一般不建议这个 有一定的风险 必须得考察好了)
望采纳!
9. 同名账户跨行转账外汇,要手续费吗
银行可受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账户(含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本人名下的回转账业务,答以及本人和直系亲属间的转账业务,不能受理本人和除直系亲属外的其他人之间的外汇账户转账业务。
所以境内外币流通,仅限于同名账户和直系亲属之间,只要都是你自己的账户就可以转,一般到柜台好办些,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的,如果是招商银行的话,咨询下看网银可否转。
10. 急!哪位大神知道,关于不同银行间同户名的外汇资金划转,账户性质必须一致 的规定出自什么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又特别制定了[97]汇管函字第250号。
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http://www.pbc.gov.cn/publish/tiaofasi/584/2011/20110505173652673157086/20110505173652673157086_.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250号1997年9月25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范境内外汇划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并通知所辖单位。执行中如遇新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外汇划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汇划转”是指境内机构之间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的外汇汇款、转帐等行为。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内外汇划转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境内机构之间的外汇划转,应当遵守本规定。境内金融机构之间的外汇拆借、资金清算等外汇划转,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六、七、八条所列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六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在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代理出口项下委托方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允许保留外汇收入的其他境内机构的,代理方应当在收汇后,持正本代理协议、出口合同、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委托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外汇帐户使用证》(复印件),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在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办理外汇划转手续,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贸易,出口收汇,原币划转”字样、收汇日期及金额;
(二)代理进口项下委托方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允许保留外汇收入的其他境内机构的,委托方应当持正本代理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外汇帐户使用证》向金融机构申请;
(三)利用国际贷款国际招标中标项下,发标方和中标方均为境内机构的,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项应当持中标合同、中标证明;
(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机构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内保险机构、运输机构支付涉外保险费、运输费,持进出口合同、正本保险费、运输费收据;
(五)境内保险机构向境内机构支付理赔款,持进出口合同、正本保险单据;
(六)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息,持借款合同、还本付息通知单、《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七)境内机构向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偿还外债转贷款本息,持《外债登记证》或者《外汇(转)贷款登记证》、转贷合同、还本付息通知单及外汇局核发的“还本付息核准件”;
(八)境内机构向境内融资租赁公司支付外汇租金,持租赁合同、《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九)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本企业外汇结算帐户间、在各自最高金额内的外汇划转和外汇资本金帐户间外汇划转,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核定外汇结算帐户最高金额核准件;用于对外支付的,还应当提供对外支付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
(十)外方投资者作为投资汇入或者携入的外汇资金从其临时外汇帐户中转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帐户的,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
第七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外汇局申请;金融机构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新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经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将其外汇利润汇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和完税证明;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以外汇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查帐报告、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外方投资者对利润进行再投资的确认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所得外汇利润在境内其他企业增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查帐报告、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外方投资者对以利润增资的确认件、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者所得外汇利润在该企业内增资的,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中外方投资者对以利润增资的确认件、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董事会的决议书、完税证明、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转让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的注册资本,经批准以外汇投入的,持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该企业的合同、章程。
第八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外汇帐户使用证》和相关资料,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核定的外汇帐户收支范围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经海关批准的免税店向其总公司划转货款;
(二)邮电部门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国内转汇款;
(三)船务代理公司向国内有关口岸分代理转汇或者划转备用金;分代理向总代理退汇备用金余额;
(四)经营国际海运航线业务的海运总公司对其所属公司用于船舶营运所需备用金的调拨和所属公司上划运费。
第九条境内机构违反本规定进行境内外汇划转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办理境内外汇划转中未按照本规定审核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5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日期:1997年09月25日实施日期:1997年10月15日(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