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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私募

发布时间: 2021-03-04 06:27:04

『壹』 私募进入监管2.0时代是什么意思

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4月29日在证监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初步专统计,今年2月5日前属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约2000家,协会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注销。但是他强调,这不属于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在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

『贰』 如何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引用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的讲话(节选),具体可看《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及私募基金监管问题》。

首先,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真正发挥作用。要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建立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形成市场主体间有效博弈,让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博弈、相互增信。引入外部律师和法律意见书制度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向注册制迈进的重要一步。我们希望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充分意识到,出具法律意见书不是填写过去监管部门给大家的标准化模板,是要既秉持专业精神,又兼顾人文关怀,在合理判断私募机构的真实表现,鉴别其组织运作、盈利模式,内控制度合理性、可行性的基础上,中立、公允地出具实质性专业意见。同时,我们也希望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法律意见书不是机构登记的敲门砖,是管理人登记后在全业务链条加强合规建设、履行法律责任、承担违法违规的法律结果所应付出的必要合规成本。因此,我们鼓励私募机构充分考察和评估服务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质量,并督促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准,发挥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避免唯价格论。

其次,要让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成为切实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客户有效博弈的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合同指引,是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客户实现有效的互联互通,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合同和披露信息要坚持
“有利于投资人”原则,充分保护、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基金合同要让投资人放心。投资人要依据合同厘清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责任,借助信息披露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最后,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买方作用,形成与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的买方卖方有效博弈格局。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充分行使定价权和投票权,促进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不断优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促使优秀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司不断涌现,促成行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激发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创造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价值,帮助投资者分享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果,赢得投资者长期持续的投资,形成社会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平衡互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配置资源。

『叁』 如何解决私募资管行业问题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私募资产管理百人论坛”上的发表致辞。他认为,私募资管行业问题的根源来源于三大问题:信托与委托关系不清晰,部分行业实践脱离了信托关系的有效约束;投资功能与融资功能不清晰,监管重心与实践不匹配;市场化信用机制不健全,“信用依附”削弱“风险自担”的投资文化。应当从法律、监管、市场三个层面着力,系统化解市场制度与市场行为不匹配的缺陷。

从市场层面看,要推动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建立市场化信用体系与信用文化。要以个体信用的积累、运用为基础,逐步推动个体信用在市场博弈竞争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和监管套利的怪圈,推动市场主体回归行业本质,重视自身功能价值和内部治理,以信用立身,以持续的专业性和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肆』 私募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必须要出吗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参加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就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情况答记者问。洪磊表示,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但是,若此类机构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届时将予以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据初步统计和估算,截至4月28日,在公告发布之日即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2018家,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将按照《公告》的要求予以注销。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20家,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639家。洪磊表示,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但是,若此类机构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届时将予以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展业的机构进行注销登记,不属于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在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私募基金的自律管理是持续的过程,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公告》和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产品备案申请;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累计达两次、未按时报送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或者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公示。一旦作为异常机构被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伍』 股市不景气,私募基金为何还高速增长呢

自己身边好多朋友是做私募的,但水准这里咱就不说了,连续近四年的专低迷行情,只要在这个市属场中混的都知道,当下市场具备投资及投机价值了,很多人(私募)在玩命的找钱,不可能必须等到市场真正底部出来在去找(也许此时就是市场的底部)但这个市场这几年确实把人搞怕了,谁还往里进?
这个时候私募就得看过往的业绩及业内口碑了,所以这个所谓的增长可信度很高,没有永远上涨的市场,也没有永远下跌的市场,近期市场虽然指数看似没多大波动,但盘中个股可谓是看点很多,至今为止市场已经有几百家在去年截止至今股价涨幅超过50%以上,尤其最近一个月妖股横空出世,赚钱效应非常明显,只不过市场在有节奏的被大主力押着(大盘股)不动,持续在小票及题材票上做文章。

『陆』 朋友圈私募是什么意思

私募行业正迎来一场全面的监管风暴。11月至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连续出台针对私募内部控制、私募信息披露以及私募募集行为的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公布了私募基金合同指引、风险揭示书等指引。针对私募行业监管的条例接连出台,特别是针对募集行为的征求意见一出,引发整个资本圈快速反应。众多私募在忙着学习新政策时感慨:“私募行业监管巨变已然到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私募圈深入了解发现,尽管不少文件还是征求意见稿,但私募们已经开始按照新规行动,还没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忙着去备案,在微信圈推荐了产品的赶紧删微信,平时由总经理兼任的风控官职位也需要重新找专业人士。
监管风暴来袭
私募基金无疑是资本市场中发展最为迅速的一大群体,目前备案私募已达2万多家,管理规模近5万亿元。然而,近几年随着私募基金爆发式发展,业内对私募基金监管缺失的探讨从未停止,上周,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公开演讲中坦言,与私募业务的蓬勃发展相比,私募监管有所滞后,违规募集成为私募基金乱象之源。
近期,基金业协会密集出台对私募行业的监管政策,使得私募监管面临一场重大变革,11月24日至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基金业协会连续发布了三个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制度建设进行管理。
11月26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涉及私募基金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等情况。并且还要求单只募集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私募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资者披露一次。
而12月16日最新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更是引起了私募圈轰动,募集行为直接涉及私募基金如何发产品,对私募有着生死攸关的影响。而在此次征求稿中,要发产品必须先备案、销售人员必须有基金从业资格、投资者冷静期等一系列新规的征求意见,让各家私募连夜学习,避免碰到“红线”。
私募甲:赶紧去基金业协会备案
在私募朋友圈这两天刷屏的不是私募买了什么股票,也不是讨论哪个私募的股票涨停了。而是询问收到去协会备案缴费后的发票没有,私募备案有什么要求。记者注意到,已经备案的私募都在为没有备案的私募做讲解、出主意。
当记者正想对一位私募人士(简称私募甲)进行采访时,他正赶去基金业协会备案。因为现在要求私募发产品必须先备案,而公司目前正准备发行第3期产品。
私募甲表示,“因为之前没有对私募发产品必须进行备案的相关要求,很多私募都是走第三方渠道发行产品,现在要求私募发产品必须先备案。”
据私募甲透露,目前很多中小私募都积极去基金业协会备案,大部分没有加入协会的私募也在积极交费加入。
私募乙:正在紧急删朋友圈产品广告
之前在朋友圈里,记者看到很多私募都在朋友圈发文宣传,常常截取某段时期的业绩表现来证明投资能力,但是这种事突然在朋友圈里看不到了。
记者认识的一位深圳私募人士(私募乙)的微信号出现过上述一幕。对于此事,私募乙表示,“之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比如说不能用微信推荐私募产品,事实上很多私募管理人在产品募集期都在用微信推荐私募产品。但在意见稿出台当晚,我就立即通知后台人员加班也要把产品募集微信宣传信息删除,以免触及相应红线,导致产品发行受阻。”
他表示,“有些私募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产品,这些募集机构的销售人员在通过自己朋友圈推荐产品时,表达比较夸张,甚至承诺收益率等,而对于风险评估方面却不重视甚至忽略。私募行业最近出现很多风险事件,大多由运作不规范导致,比如夸大宣传、不适当渠道传播、对投资者没有风险评估等,而这次《办法》则明确指向并规范了这些行为。”
私募丙:忙着找专业风控官
有意思的是,在沟通过程中,记者从私募丙那里意外了解到一个情况。在监管加强之后,很多私募都在近期开始招聘风控总监,对公司内控方面进行完善。私募丙告诉记者,很多中小私募在初创期为了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基本上都是一人兼任数职,私募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风控总监等,但是随着新的信披规定的强化,公司不得不加强相应的团队建设。
私募丙表示,大的私募公司在合规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所以新规定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对一些小私募而言,则增加了公司运营成本。比如说引进风控团队需要费用;此外在信息披露方面,除净值外,要求私募按月披露持仓和基金份额,这对公司技术手段和客户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能满足条件的公司需要对现有的软硬件进行升级等。

『柒』 泽熙私募基金排排网2016

4月1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五批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名单,共含有17家机构,包括大名鼎鼎的泽熙投资和金赛银。
据记者统计,自2015年11月23日中基协公布首批失联私募机构公告以来,此次失联机构数量是最多的一次(详见附文)。其中,私募扎堆的北京占据了此次17家失联机构中的8个席位,来自上海的机构则有3家。
中基协的公告显示,通过这些公司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亦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相关情况说明。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在5个工作日之内,对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情况予以书面说明,则将被正式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同时,协会还公布了前四批公示的失联私募机构的反馈情况,在此前公布的30家私募中,截至目前,已经有21家私募机构被认定为失联(异常)机构。其中,多达16家机构没有正在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中基协的官方网站上,投资者可以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一栏,查询到失联(异常)机构的详细名单。
而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曾经风光无限的泽熙和金赛银。
泽熙投资的灵魂人物——昔日的“私募一哥”徐翔被调查已有5个多月,徐翔的旧部也纷纷离职,另觅去处,曾经威震江湖的泽熙投资如今无声无息失去踪影。
而深圳金赛银早在2015年底就陷入了60亿元的兑付风波,董事长王维奇跑路玩失踪,至今仍然失联。
事实上,由于私募基金的公开程度远远不如公募基金,因此行业内部乱象已非一朝一夕。自2016年以来,中基协也是频发新政策,试图整顿各类不规范行为。
2月5日,协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4月15日,协会再次出手,发布最严格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新办法规定不得将100万元的私募产品募集门槛分拆。也就是说,过去几个投资者凑钱共买一份基金的情况,未来不允许出现。但是,现在拆分销售的情况在业内不算少见,新办法的出台对机构业务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徐培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募集行为是监管的核心,新办法的重点在于“合格投资者”的甄别,通俗来说,就是明确了谁可以募集、向谁募集、如何募集,有助于消除行业乱象。
此外,中国基金业协会4月15日还对中金赛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汇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
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相比于2月底的数据,减少了78家。

附文: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第五批17家失联私募机构名单

1.山东瑞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欧阳福资产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3.中乾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达利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龙江中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银基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东中东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辽宁安瑞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亿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华莱财富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中农立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中联盟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北京恒银中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乱象丛生

作为A股市场的生力军,阳光私募近年来取得飞速发展。但是,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私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正不断凸显。
本刊调查发现,在新形势下,阳光私募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涉嫌非法集资、伪市值管理、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指出,自协会建立投诉登记制度以来,针对私募基金的投诉事项有495件,占比高达85%,而且不少管理人的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与事实有出入。从上述数据也足以说明行业乱象从生。
监管机构的监管风暴,让众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的同时,对私募乱象也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监管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私募行业将朝着合法有序规范的道路健康发展。

伪市值管理 与大股东操纵股价

2015年11月,“私募一哥”徐翔因为涉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据了解,徐翔精于资本运作,与上市公司合作“管理市值”。以华东重机为例,2014年泽熙增煦斥资1亿元参与华东重机定向增发,当时公司市值规模约为24亿元,业绩自上市之后连年下滑,有外延式扩张、增厚业绩的强烈动力,各项指标都颇对泽熙的胃口。不过,华东重机2015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调整定增预案,徐翔旗下泽熙增煦被踢出局。
事实上,在私募行业内,一些私募机构喜欢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进行项目运作,帮助上市公司管理股价,与大股东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私募机构的股票炒作相互配合,在特定时段共同推高股价,从而非法获益的现象十分突出。
日前,证监会对江苏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信息、资金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案,以及朱德洪泄露内幕信息,与另一家私募上海金力方串通做内幕交易案依法做出处罚。该案直指饱受市场诟病的“伪市值管理”,意义重大,也是证监会查处“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价格操纵”的第一案。
在此案中,私募机构以“市值管理”为名提供“一揽子”服务已呈现出专业化趋势,上海永邦对此形成了成熟的操作模式:先是双方就“标的股票、融资规模、期限、利率、折扣率、预警线、平仓线”等确定“交易要素”,然后上海永邦通过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筹资或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接盘,随后融资方支付保证金,合作期间由上海永邦管理股票,到期回购或处置股票,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尽管宏达新材案缘起“伪市值管理”,但该案件却有着多种违法行为交织混杂,除了市场操纵外,还存在相关人员内幕交易、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规等多重问题。当然,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正逐渐彰显出依法从严监管的决心。

涉嫌非法集资 空壳私募大行其道

近期备受舆论关注的“中晋系”圈钱骗局有了新进展,根据上海公安披露的最新案情,该案应与P2P无关,因为中晋系主打的业务是私募股权投资,私募机构非法集资成为投资者需要警惕的又一种投资理财乱象。
据了解,中晋系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以私募股权投资产出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其在宣传网页上披露,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而它旗下股权基金投资公司的全称是“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记者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能轻易查到该公司的备案信息,案发前中晋集团官网上也曾挂出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牌照。
据了解,中晋系采用“独特”的合伙人模式中,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充当了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其既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产品管理人,也是其普通合伙人。而上海中晋一期和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则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流动性基金。通过这样的合伙人模式,中晋系圈钱数百亿,其行为与合法私募背道而驰,投资者必须擦亮双眼。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4月13日,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6039家,其中有管理规模的有8521家,仅占登记总数的32.72%,也就是说空壳私募占多数席位,行业乱象丛生,亟须监管。可喜的是,《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将在本月发布,一同落地的还将包括与私募基金合同条款有关的指引文件,此前基金业协会还陆续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重磅文件。在密集的新规规范下,私募行业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一期产品冒尖 后续产品业绩平平

一期产品冒尖、后续产品业绩平平的现象算得上私募业最为常见的一大乱象,清水源、滚雪球投资、巨杉资产、景林资产、尊嘉资产等私募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有出现类似的情况。以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例,根据私募排排网的数据,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成立的首期产品“清水源1号”年化收益率为56.51%,累计收益率高达596.66%,但公司后来成立的产品如“清水源优势”、“清水源4号”等业绩十分普通,再往后发布的产品则以负的收益率居多。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新私募利用“一期产品”具有标杆效应,只要一期产品业绩做上去了,规模自然而然就上来了。2013年的私募单只产品业绩冠军创势翔是其中的典型。2012年5月20日,创势翔成立了旗下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创势翔1号”,2013年该产品以125.55%的收益率拿下当年阳光私募排行榜的冠军。此后公司规模迅速扩张,旗下管理的产品也不断增多,产品风格也进一步优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对第一只产品往往非常谨慎,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将其打造为旗舰产品,为后期发行树立标杆效应。只要首期产品业绩冒尖,产品业绩能进入年度或半年度的前10名、前20名,各路资金就会蜂拥而至,新产品发行才会更顺畅。特别是在弱势背景下,规模对私募而言,不仅意味着利润,也意味着江湖地位。
此外,私募变花样提业绩报酬的行径近期也浮出了水面。猛犸资产与投资人的纠纷在圈内引起了轰动。据悉,猛犸资产曾提取过3次管理费,而基金经理陈扬帆则称,共提取600万报酬。该公司去年3月发行了第一只产品“光辉岁月”,在即将结束1年封闭期之时,单位净值却跌至0.9元以下。管理人赚钱投资者亏钱,让私募提取业绩报酬的时点及方式提出质疑,基金业协会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说明,并按程序启动调查工作,对有关情况予以全面核实。

人员流失率高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私募进入野蛮扩张期,该行业从业人员的队伍也逐渐壮大。根据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4.65万人,在去年3月底的时候该数字仅为15.42万人。短短一年,私募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了将近2倍。另有数据显示,2015年,有超过300名公募基金经理离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进入了私募领域,前述猛犸资产的基金经理陈扬帆也是其中一位。这些都印证了私募行业仍处于野蛮生长的草莽时代。
从数量上看,目前私募行业从业人员已然超过了证券、公募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规模上看,和公募、券商相比,大部分私募都显得庙小,其对从业者的要求却比前者严格得多。私募基金不养闲人,以成败论英雄,研究员的压力非常大。因此,私募人员流失率也相当高,做得不好的老板不想要,做得好的又很难留得住,缺乏激励机制的私募容易让有能力操盘的人单飞。私募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反映到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和其投资水平相差甚远。
另一方面,“空壳”、“跑路”公司时有出现,机构失联屡被曝光,原本“公奔私”的人员也出现了回流。再加上行业监管趋严,专业度欠佳的机构和从业人员面临淘汰危机,私募行业人员流失率将进一步加大。值得一提的是,有的私募基金公司为节约成本,租一间办公室,两三个人就成立私募,一人身兼多职的小公司随处可见。事实上,一家正规的私募至少应该达到20人才算合格。有业内人士称,没有一套完备的体制,缺少一个强大的团队,这样的私募从长远来看是做不大的。
除了上述几大乱象之外,私募行业还存在风控薄弱、公开推介私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通过转让、拆分等方式变相突破私募投资门槛等违法违规乱象,作为投资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卷入私募乱象中。(综合证券时报股市动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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