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股权质押典当行

股权质押典当行

发布时间: 2021-03-09 17:33:17

❶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股权质押类产品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1、 概念
股权质押类产品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类产品(融资),股权质押只是这类产品的担保形式;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是指将募集资金融资到股权或收益权当中的产品。
2、风险
股权质押类产品的风险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而导致的再融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本金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于后者;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回购能力的高低。
3、担保方式
信贷类产品的担保方式除了股权质押外,还包括政府担保、企业担保、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方式;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担保方式本身就包括了股权质押。

❷ 想开个典当行,需要怎样办理注册资金要多少

注册资金至少300万,并且必须是实际资金,不可以资产或贷款。300万以上可以做民品质押业务,500万以上才能做房地产抵押业务,1000万以上可以做股权质押业务,审批需上报国家商务部。整个流程很烦琐复杂,一个人肯定是搞不起来的。
《典当管理办法》上有详细讲解和你要的详细的流程,这是我国目前典当行业执行的法规。

这个网站上有http://www.gov.cn/fwxx/bw/swb/content_447522.htm

❸ 典当行股票质押贷款违反何法

没有进行质押登记,属于私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办理股份质押登记可以找我

❹ 企业向典当行抵押借款,担保公司可以做为担保人为企业向典当行做担保吗

仅仅担保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当物做质押或抵押。
一、资金需求大的一般可用房产抵押(产权明确,无银行贷款);
二、股权质押也是一种融资方式(1、提供公司资质证书及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股权质押属于财产权利质押,一个月的费用为综费费用(上限为2.4%每月)加上银行半年期贷款利息。但是有的典当行因为注册资本的问题无法操作,也有的不愿涉及此项业务。
综合上述、最可行的是有与贷款资金相当的房产作抵押,由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再增加有实力的自然人担保的组合方式申请贷款。

❺ 典当行股权质押的折价比例一般是多少

7到8成。

❻ 股权抵押贷款可以操作吗

您好,我是广州润健典当行的业务部经理

可以,但是质押,非抵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可以在股权公司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我们广州润健典当行就有这项业务

已为不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_^

❼ 典当行的所谓月费率和月利率应该收多少才受法律保护

典当行的费用包括了综合费和利息。综合费分了3种。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如:汽车、贵金属、电子产品等。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如:股票、存单、等。
以上数字是上限,不得超过。你可以低于。综合费可以预扣。
利息是按国家半年期同期贷款利率折算,现在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利率是6.10,这个还要除以12,就是6.10÷12=0.50.
综合费+0.50就是全部费用了。

❽ 股权质押跟股权收益权质押有什么区别

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热点内容
凤凰传媒港股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3
美国原油出口带来了什么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740
k线重合指标 发布:2021-03-31 20:26:26 浏览:359
金融财经网站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5:22 浏览:766
金融视频网站 发布:2021-03-31 20:25:20 浏览:108
公司是否质押 发布:2021-03-31 20:24:28 浏览:643
私募众筹骗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852
股份构成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3:56 浏览:263
融资名单查询 发布:2021-03-31 20:22:52 浏览: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