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质押
⑴ 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办理呢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比如:我们纽乐康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第一步、申请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第三步、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⑵ 注册商标质押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内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容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⑶ 如何用商标质押贷款
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支持商家利用商标这种知识产权,进行相应的质押贷款,例专如某属些成立时间不久,资质和实力都还尚且很弱的银行,就极有可能不支持商家们进行质押贷款。但像交通银行,以及北京地方银行这种,就基本上支持商家们用商标权质押贷款这种行为。但这有个前提就是,商家必须要与银行双方,达成质押贷款的这种合作意向。商标质押贷款的大致流程,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这些方面:
1、商家与银行双方达成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合作意向;
2、银行或商家委托某些商标代理机构,对商家持有的商标进行价值评估,确定贷款数额;
3、商家与银行双方签订,商标权质押贷款意向书;
4、商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流程,取得商标质权证书;
5、商家与银行进行系列的商标贷款流程,例如签订合同和协议,或找三方人员做担保和见证等
⑷ 商标质押怎么办理
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该条款为商标专用权质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好处刚刚被中国企业经营者认识,先行一步者可能尝了好处。对银行而言,要求把商标作为合法资产中可辩认部分独立出来,商标评估是个办法。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需要什么:
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商标质押贷款的流程:
1.企业和银行双方达成商标贷款意向;
2.由企业或银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
3.银行和企业签订贷款意向书;
4.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取得质权证。
5.银行拿到质权证后向企业放款,有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还需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
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经年检有效);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⑸ 北京哪个银行可以办理商标质押商标质押怎么评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就商标权质押融资分别签署了协议。根据协议两家银行将在未来5年内为北京市中小企业提供300亿元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意向额度。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市范围内首次启动该项目,而此前则有部分区县率先提供了该服务。
北京银行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分别为2家企业办理了商标专用权的抵押贷款。
其中,精品购物指南报社通过抵押“精品购物指南”获得了北京银行2000万元贷款。其余商标获得贷款额为2000万、1000万和750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表示,北京市共有注册商标16.5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82件;北京市著名商标377件。本市著名、驰名商标企业销售总额近15000亿元,经初步估算,商标无形资产在千亿元以上。
【来源】腾讯新闻:http://news.qq.com/a/20090821/001564.htm
【对于评估机构】建议在贷款银行备案的评估机构;最好让银行指定几个。
实务问题:对于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贷款,银行一般都要求与实体经济结合并产生相当价值的企业品牌。
⑹ 注册商标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二、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四,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权人名称(中文): (英文):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中文): (英文):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商标注册号: 担保债权数额: 质押期限:自 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际注册商标申请出质的,填写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并标明类别。 3、共有商标申请出质的,“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其他共有人填写附页。“质权人”为多人的,可另填写附页。 4、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⑺ 驰著名商标质押贷款流程
商标权质押贷款介绍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概念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二、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三、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所需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区别
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认定的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一种商标类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著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有知名度的商标。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区别: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商标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况及经营优势、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
4.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反馈信息;
5.技术产品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或技术产品说明书等技术鉴定资料;
6.企业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7.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8.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二、产权资料
1.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
2.商标图案及释义;
3.涉及商标产权关系的相关批文或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财务资料
1. 企业近三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
2. 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3. 企业历年商标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4. 企业(个人)未来五年商标产品规划,追加投资计划;
5. 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四、其它资料
1.注册商标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2.商标续展承诺涵;
3.资产评估承诺涵。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⑻ 企业用商标质押说明企业很缺钱吗
你好。
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保方式的需求。
2、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
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湘潭推广应用后,受到了企业、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现在不仅在湘潭市形成了全社会尊重知识、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此种贷款,甚至吸引了部分外地商标权持有人专程来湘潭咨询或申请贷款; 而且逐步产生了外部扩散效应。
同时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向分支机构指导推荐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向上级主动申请增加信贷质押方式、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人民银行总行重点研究推介等多种创新互动行为。体现了中小金融机构自主创新的效能和活力。受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提升的影响,湘潭市经济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3、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大都只能租用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并不多,难以满足银行在传统信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款质押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商标意识也不断增强。
4、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使中小企业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中的商标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树立商标意识,保持较长时期的市场优势,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的保障。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