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汇率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成都分局: 成都分局《关于如何界定“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请示》收悉,对于所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境内机构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行为是非法使用外汇行为。 境内机构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境内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外质押。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外质押是对外担保的一种方式,境内机构(外商投资企业①除外)对外质押时,应当获得外汇局的批准,并于事后登记备案,外商投资企业②以其财产或者权益为自身债务对外质押,无需事前批准,但应事后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对外质押为无效担保。但是,担保人以其贸易项下3个月以内的票据对外质押的,无需外汇局批准。 二、境内机构在境内以外汇质押形式提供外汇担保,应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对待: 1.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展的出口押汇业务,是国际通用的一种贸易融资方法,不属于外汇质押。 2.境内机构以外汇汇票、本票、支票、债券、股票、存款单等向金融机构质押,获得人民币贷款,只要双方按国家规定相互计息,金融机构将该笔贷款纳入其人民币信贷规模,并符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不属于擅自以外汇质押。相互不计息或者金融机构不将贷款纳入贷款规模,为变相结汇或者逃避信贷规模管理。 3.境内机构以外币现钞或现汇向金融机构质押,获取人民币贷款,或者除金融机构外,境内机构之间的质押行为属于擅自以外汇质押,违反《条例》第六条有关禁止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的规定。 ①“(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应为“(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②“外商投资企业”应为“境内机构”。
❷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需要自有外汇吗
对质押人民币贷款需要有致外汇嘛?这个答案应该也是需要的,因为每一个就是说外汇,他都是需要一定的一层底层来决定的
❸ 外汇风险特征
外汇风险具有或然性、不确定性和相对性三大特性。或然性是指外汇风险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不具有必然性;不确定性是指外汇风险给持有外汇或有外汇需求的经济实体带来的可能是损失也可能是盈利,它取决于在汇率变动时经济实体是债权地位还是债务地位;相对性是指外汇风险给一方带来的是损失,给另一方带来的必然是盈利。
❹ 请教个人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相关政策
银行办理接受此类担保放款时要么在接受担保时要求担保人提供可以专结汇的相关资料,要么属就要承担主债务人无法还款需要担保履约时无法顺利结汇的合规风险------需要以银行自身结售汇的名义申请,不容易批准。还有一种就是走诉讼的渠道,用司法来对抗行政。
❺ 国内银行如何利用外汇市场转移风险
理论上或比较成熟的市场来说,规避汇率风险手段包括:远期合同、借款保值、掉期保值、平衡责任、保理业务和外汇期权等。中国避险业务还不发达,但随着汇改
和企业风险意识提高,可使用工具会逐步增多。8 月 9 日、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就连续,出台发布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
问题的通知》,以此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并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工具。
远期合同:即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外汇银行签订
购,买或出售外汇的远期合同,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以现已确定的汇率买卖两种货币。远期合同时间通常为半年并且没有变通选择。例如,某进口企业预计 6
个月后将向国外进口商支付一笔美元货款,为锁定财务成本,该企业可以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售汇合同。这样,6
个月后无论汇率如何变化,该企业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汇率,用人民币从银行购买美元贷款。更灵活的是可选择的远期合同,这种合同允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任何
时间进行交易,以当时汇率为准。这样出口商就得到较好的保护,避免合同期限内对自己不利的那一时间汇率,并选择相对有利的交易时间和汇率。
借款保值:通过借款来保值的方法比远期合同更具有灵活性,特别是小额合同。借款可以有较灵活的期限、变化而非固定的利率以及到期续借的灵活规定。
掉期保值:买进或卖出一种货币的即期外汇同时,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买进或卖出一种货币的较近期间的远期外汇同时,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较远期间的远期外汇。
平衡责任:即在同一时期,创造一个与存在风险的货币相同币种、相同金额及相同期限的反方向资金流动。例如,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进口商支付的出口货款
500 万美元,该企业须将货款结汇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但同时该企业需进口原材料并将于 3 个月后支付 500
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该企业可以与银行办理一笔即期对 3 个月远期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即期卖出500万美元,取得相应人民币,3
个月远期以人民币买入 500 万美元。通过上述交易,该企业可以轧平其中资金缺口,达到规避风险之目的。
保理业务:保理是指出口商出运货物取得单据后,将单据以一定折扣出售给保理机构,由保理机构承担有关风险。保理业务费用比远期合同高,不常作为保值方法。
外汇期权业务:期权比远期更灵活。例如,出口企业将要收一笔欧元,可以向银行支付一笔期权费,并与银行约定将来有权以约定价格 1.21 欧元兑 1
美元卖出欧元。如果到期市场欧元价格低于 1.21,企业可以行使权利,用比市场高的价格卖出欧元;但如果到期欧元价格高于
1.21,企业可以不行使期权,转而到即期市场上去卖欧元,只需要支付少量期权费用。这虽然增加了成本,但也给企业创造了选择的灵活性。
利用海外企业:有境外公司的企业,可以考虑合作。如购买国际市场上的
NDF(不可交割人民币远期)产品,用未来更低的价格付现在的钱;出口企业应该主要融外币,而不要融本币,可以将外汇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外汇,以后还外
汇以规避人民币兑换风险。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许多国际知名企业就是通过其跨国公司的地理多元化分布,来避免布局单一所带来的单一货币汇率变动风险,这对于
大型公司来说不失为一种有效汇率避险方式。
计价货币的从优使用:在市场上都看好人民币升值的条件下,出口企业可选择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进口业务反而可选择美元作为计价货币。或者选择两种货币各半的办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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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如何利用外汇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
你好,如何利用外汇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
1.积极利用金融衍生工具。
从国际范围看,衍生金融工具已经发展成为最主要的交易风险管理手段,目前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品种已经超过3 000种。我们认为,远期外汇交易与外汇期货交易对于风险防范极为重要。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指我国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企业与银行按商定的远期汇率签订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合约,规定买卖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到合同规定的交割日再进行交割,以避免在货物从成交到支付款项期间内因汇率变动而遭受的风险的方法。运用远期合约最大的作用是让具有交易风险头寸的企业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因此,企业可以事先进行成本管理,确定销售价格以保证取得合理的利润率。期货合同是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定的标准化合同。外汇期货交易采用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内通过公开叫价的方式,确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既定汇率交割一定数量外汇的期货合同,外汇期货损益和现汇损益进行抵消,是套期保值行为。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但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
2.加列交易合同条款。
在外汇交易风险防范中,加列交易合同条款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1)加列货币保值条款。加列货币保值条款是指加列某种与合同货币不同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成用保值货币表示,结算时再按市场汇率将保值货币表示的金额折合成合同货币进行收付。因为保值货币的币值比较稳定,能够缓解汇率变动的风险,它通常被用于长期合同。(2)加列风险分摊条款。风险分摊指交易双方按签订的协议分摊因汇率变化造成的风险。其主要过程是:确定产品的基价和基本汇率,确定调整基本汇率的方法和时间,确定以基本汇率为基数的汇率变化幅度,确定交易双方分摊汇率变化风险的比率,根据情况协商调整产品的基价。
3.合理选择合同货币。
随着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币信逐步提高,特别是伴随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开展,人民币在通往自由兑换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进出口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不失时机地加强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比重。但是在选择合同货币时还必须注重“收硬付软”的原则,即出口、借贷资本输出争取使用硬币,进口、借贷资本输入争取使用软币。这一原则的困难在于,由于“硬”、“软”并不是绝对的,企业管理人员难以掌握其变化规律,因此企业可以与银行建立联系,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对汇率走势做出正确的判断。
4.灵活掌握收付时间。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作为出口企业,当计价货币呈上升趋势时,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汇率收益,故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尽可能推迟出运货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长出口汇票期限。当然,这要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5.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
防范外汇交易风险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准确的预测汇率变化趋势是避免外汇风险的前提条件,经济的全球化,投资自由化的发展,汇率波动的复杂化增加,对企业财务管理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国外许多大型企业建立了相当规模的风险管理组织,而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和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可以考虑与银行建立健全一种长期合作机制。
❼ 人民币充当国际储备货币,存在的外汇风险有什么
汇率贬值的风险。
1、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国际化使中国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国际金融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货币国际化后如果本币的实际汇率与名义汇率出现偏离,都将给国际投资者以套利的机会,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2、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人民币国际化后,国际金融市场上将流通一定量的人民币,其在国际间的流动可能会削弱中央银行对国内人民币的控制能力,影响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效果。
3、加大人民币现金管理和监测的难度。人民币国际化后,由于对境外人民币现金需求和流通的监测难度较大,将会加大中央银行对人民币现金管理的难度。同时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可能会加大一些非法活动如走私、赌博、贩毒的出现。
(7)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汇率风险扩展阅读:
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措施建议
1、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除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基础城市外,边境贸易量较大的省份也将被纳入试点范围;
2、建立和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支付结算机制,以转账支付代替现金支付,为跨境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清算平台;
3、中国货币当局可以签协议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当局的大型跨境流通人民币,允许他们交换人民币国际货币如美元和欧元在一定配额,以提高居民的信心的周边国家和地区人民币;
4、在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中国资本项目全面开放前的一项过渡性安排,旨在为缺乏人民币投资和对冲工具的境外机构扫清障碍。
❽ 美元贬值,对于汇率结汇,如何避免外汇风险,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是尽量采用本国货币作为计价货币。这样就避免了货币的兑换问题,也就不存在汇率风险。但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在国际上还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是出口商品、资本输出时争取选用币值稳定、坚挺的“硬币”;进口商品、资本输入时争取选用币值疲软的“软币”。这样,出口商和债权人以“硬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这种货币汇率上升,则会以同样多的外汇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进口商和债务人以“软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计价货币汇率下跌,则会以较少的本国货币兑换更多的外汇以用来结算货款和清偿债务。但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货币的“软”和“硬”都是相对的,而且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即使很受欢迎的“自由外汇”的汇率也有可能发生波动,其软硬局面会发生改变;二是这只是作为涉外经济主体在实际涉外经济活动中力争的一种可能性。因为进口和出口、资本输出和输入都是相对的。在出口时争取使用“硬币”,而同时对方作为进口商肯定也会尽量争取使用“软币”,关键看双方的洽谈结果。 (三)以远期外汇交易弥补风险。通过预先决定汇率和金额的远期交易是一种最直接的弥补风险手段。假定中方一出口企业,预定在三个月后收进以美元计价的出口货款,可与银行预先约定在三个月后卖出美元。当美元资金一入账就进行交割,也就是以约定的汇率将美元卖给银行,换成人民币,这样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对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这里需要考虑弥补风险的成本,可以通过现时的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比较来决定弥补风险是否有利。如果对结汇期到期时的即期汇率的估计与现在的远期汇率差别不大,现时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就是一般的弥补风险成本。 对进行的资本交易,通常也通过预先进行远期预约来起到弥补风险的作用。一般的资本交易有两种:套息交易和筹资交易。所谓套息交易是指通过资金调拨赚取利差的交易,它是伴随着外汇交易的资金移动和为避免在将来特定时候发生反方向资金移动时的外汇风险所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的组合。筹资交易是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的资本交易,如借进外币贷款或发行外债等,在还款时也会因汇率变动而产生风险,通常也采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弥补。 (四)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外贸企业还应根据业务实际,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做到安全及时,这是对外贸易出口收汇应贯彻的一个原则。一般而言,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证,但不及时,因此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就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至于托收结算方式,由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安全性大大降低。所以,为达到安全及时收汇的目的,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对方资信的前提下,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出口商出售的商品库存积压,并且在国际市场价格疲软,在进口商资信可靠,而且该商品在进口国有一定的销路,进口国对付汇控制相对不严的情况下,出口商也可接受托收方式。 我国还要健全信息网络,对汇率变动进行及时预测和分析研究。对外经济贸易部门、金融部门、涉外企业等具备条件的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国际金融、货币的研究及防范汇率风险工作。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中国银行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备网络,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上外汇变动信息,向涉外企业提供情况和资料。
❾ 人民币贷款与外汇贷款的区别
外币贷款指应以外币偿还的贷款,不论其取得贷款时是哪种货币,或是否为货币形式。
外汇贷款是我国银行利用筹集的外汇资金对国内企业发放的贷款。是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贷款对象是能够创造外汇收入,有偿还能力,并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
❿ 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讯】
质押贷款中,银行在放款时占主动权,处理质押物手续较为简单。质物具有价值稳定性好、银行可控制性强、易于直接变现处理用于抵债的特点,因此它是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
1.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虚假质押风险是贷款质押的最主要风险因素。目前各家银行对此内部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本银行系统的存单才可用于在本行作质押贷款。但即使是同银行系统的存单,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机构,或是异地的本行系统机构的存单,仍应加以核实并通知办理质押手续方能予以贷款。
(2)司法风险
银行如果让质押存款的资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是有司法风险的。如果借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有经济纠纷,司法部门凭生效的法律文书来银行冻结或扣划存款,发放质押贷款的银行是难以对抗的。为规避这种风险,银行须将质押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单独保管,或者更为妥当的方式,将其转入银行名下的保证金账户。
(3)汇率风险
当外币有升值趋势,或外币利率相对高于人民币利率时,常常会发生企业以外币质押向银行借人民币的情况。银行这时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应注意质押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动风险,如果人民币升值,质押的外币金额已不足以覆盖它了,质押贷款金额将出现风险敞口。因此,在汇率变动频繁的时期,确定质押比例要十分慎重,应该要求以有升值趋势的可兑换货币质押。
(4)操作风险
对于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内部如果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问题。主要是对质物的保管不当,例如质物没有登记、交换、保管手续,造成丢失;对用于质押的存款没有办理内部冻结看管手续等。
2.贷款质押风险防范
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
银行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应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作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
防范质押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其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再者,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