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授权书
⑴ 办理股权质押 出资证明书是否可以不出具
办理股权质押 出资证明书要出具。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一般无需缴费。
⑵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如下: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2)股权质押授权书扩展阅读: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参考资料:网络_股权质押
⑶ 请问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条件和材料。
1、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质押,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2、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质押不受限制;3、如果对外进行股权质押,其股东未过半数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且也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形式购买权的期限,若超出期限或明示不购买及保持缄默,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权质押材料清单??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2、?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3、?双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双方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5、?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出质方托管帐户原件及复印件;8、?出质方股权证持有卡原件;?9、?出质方须出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出质的决议;?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还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11、?光谷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⑷ 股权质押到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满足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如果需要办理就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按印)。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写好“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备注: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质押约定的条件满足后,股权转让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银行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2、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3、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其他资料。建议事先自己或者委托专业人员作必要的了解后做好相适应的准备。
拓展资料: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⑸ 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版字或者盖章的《指定权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⑹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1、物权凭证及材料要求
1.1必备材料
a、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b、出质人持股证、出资证明书原件或工商部门股权登记证明
c、出质人(含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d、出质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e、出质人所持股权之公司的股东会同意质押决议原件
f、出质人为公司法人的,其法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有权批准机关出具同意对外质押决议或批准证书,该文件与股权所在企业股东会决议不可分离。
g、授权委托书原件,该授权委托书包括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包括法人股东自身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h、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1.2其他材料
a、借款企业的验资或审计报告(原件或与原件印证后的复印件)
b、借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c、股东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借款企业的企业贷款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
e、借款企业的企业近期财务报表或复印件
2、操作重点除按业务流程及要点操作外,应重点掌握:
2.1调查核对
a、调查比对出质人所持股权证、出资证明书及工商部门股权登记证明,确认出质人所持股权的真实性;
b、审核相关决议、批准文件和授权委托文件,验证出质人的处分能力。
c、调查确证出质股权之下之权益。
d、调查评判出质人承担担保义务与借款人或借款用途的关联性,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本公司出质可视为具有密切关联性;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自身借款进行担保,应重点考查其资金用途;出质人以所持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一般不予受理。
e、调查确证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和质权下权益的可靠性。
2.2合同签定
a、合同种类: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质押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企业借款,借款人与质押人一般表现为非同一人。质押人为股权所在企业外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即使获得有权部门批准,质押人必须同时列为借款人,质押人以所持股权为自身借款提供担保的,其配偶必须到场签字确认文件。
2.3物权设立
a、凭证收取:物权凭证原件及物权处分凭证必须收取,并同时收取该质押股权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原件一件,其他材料亦必须按要求收集齐全。
b、股权合同签订后,应力求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