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算谁的
① 抵押物在被抵押期间的所有权归谁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专,将抵押物属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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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
关于抵押物登记的效力,《担保法》笫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笫四十二条规定以外的财产作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以其它财产作抵押则采取自愿登记对抗主义,即由当事人自愿决定对抵押物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办理了登记手续,则可以使抵押权产生公信力以对抗善意笫三人,可见,抵押物是否办理登记,其效力是不同的。
在办理财产抵押时,除需办理登记外,还必须注意审查财产的合法性及不同财产抵押的特殊要求,才能保证财产抵押的效力。
② 质押期间质物的保管义务由谁来承担
在质押期间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在其占有质物期间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在此期间由于质权人的过错对质物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
③ 质押物如果为活物,质权人是否还负有饲养义务,饲养成本谁承担生小羊归谁
是的要饲养;
但是小羊归甲,质权人只有孳息收取权但没有所有权
④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是啥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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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与质押的联系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⑤ 在质押管理服务模式中,质押物的所有权属于哪方
属于质权人(银行)
质押监管 即出质人(企业)向质权人(银行)请求授信 质权人(银行)以质物为风险保障
通俗的说 就是在授信期限内 出质人(企业)将所属质押物在这个期限内抵押给银行换取授信
⑥ 质押物是否必须交给法院保管
质押物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质押关系的动产物品。质押物不一专定非要法院保管。
《担属保法》第69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73条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抵押担保与质押不同,抵押的债务人也以继续占有抵押物,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为前提。
⑦ 动产质押物是什么
首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回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答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其次,动产质押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⑧ 出质人、质权人、质物是什么意思具体的是去办工商营业执照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填谁
出质人指将抄其质物(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质权人作为其债权担保。所以出质人就是提供质物的人,质权人就是占有质物的人。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⑨ 质押物产生的孳息以及通过对质押物的使用等方式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