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股票冻结
⑴ 公司股权质押期间,法院可以冻结吗
可以。复
依据:《最高人民制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⑵ 股权质押与冻结是什么意思
一般上市公司需要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借钱,就会采用将股份抵押给放贷方。在这段时间内该公司的股票是不能买卖和流动的。这就叫股权质押与冻结。
⑶ 股票质押公告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是怎么回事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抵押给券商然后去借钱,但是当还钱不上的时候,券商有权利处置你的抵押物,当你的抵押物也就是质押的股票无法在二级市场出售,比如是限售股或者暂时无法卖出去的时候,就申请法院冻结,直到可以交易为止
⑷ 质押和冻结的区别
质押(pledge),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担保物权。
冻结是在行政执行或者司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通知银行予以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⑸ 股权质押期间,法院是否可以再进行冻结
可以冻结,因为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拥有质权的还是一样享有优先受偿权,另外最好抵押的时候做个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以下均简称股权)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作为债权人,如有偿还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对其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已对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的,股权持有人、所有权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对股权的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⑹ 股票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且不能转让是什么意思
股份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简单来说,质押期间这股票属于债权人,而你自己是债务人没有处置权。
⑺ 股东股票解除冻结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东股票解除冻结,结果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来说,股东持有股票的状态对上市公司没什么影响的。
股东持有股票只是表明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和上市公司的运营没什么关联。
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
⑻ 股权质押期间,法院是否可以再进行冻结
可以冻结,因复为质押不是所有权制的转移。拥有质权的还是一样享有优先受偿权,另外最好抵押的时候做个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以下均简称股权)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作为债权人,如有偿还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对其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已对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的,股权持有人、所有权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对股权的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⑼ 股权质押与冻结是什么意思
一般上市公司需要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借钱,就会采用将股份抵押给放贷方。在这段时间内该公司的股票是不能买卖和流动的。这就叫股权质押与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