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私募pe
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❷ 哪个战略级pe私募从400万元做到40亿元
做了几年的私募股权投资,有一点成绩,也有很多教训。这促使我一直在思考PE公司的成功要素是什么,自己如何能为一个PE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PE公司的两个分析维度
在谈这些之前,我想先建立两个分析的维度,一是PE基金的组织形式,二是国有PE基金的内在矛盾。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合伙制,一类是公司制。合伙制强调的是合伙人之间的平等交流和决策;而公司制最大的特点是有等级制度,信息是上下传递。这两者最大区别在于,团队的贡献和激励存在根本不同。
公司制处理这两点要难得多,由于上下级的存在,信息存在不对称,且权力会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一些职能,这导致团队成员的贡献程度不好区分;即便区分了,也不好设计出匹配的激励机制。而合伙制就好得多,合伙人们在一张桌子边讨论事情,各自带着各自的贡献“入伙”,最后在平等的背景下按照贡献分红,简单而清晰。所以,我们看到好的PE公司基本上都是合伙制的或合伙制基础上的公司制;而那些纯粹的公司制的基金,不管背景多么雄厚,也是比较普通的公司,典型的就是投行背景的PE公司,高盛、大摩的投行和交易无论做得多么优秀,它们旗下的投资主体只能算是平庸。
当国有成分加入进来的时候,PE公司会变得更加复杂。国有PE存在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即一个最保守的组织去做风险最大的事情。所以,在现有框架下,国有企业很可能搞不好PE。融资活动按照风险级别从低到高排列,顺序应该是:国债、银行、债券、信托等影子银行、股票、PE基金,PE投资是所有融资活动中风险最大的一种。一方面,PE是股权,由于没有抵押,股权的风险高于债权;另一方面,PE的风险比股票大的原因在于,PE的流动性差。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是各类企业里最保守的一类,因为怕承担责任;这不是某一家国企的问题,而是体制性的共性问题。所以,一个最保守的、最厌恶风险的组织去从事风险最大的事情,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于是,我们在市场上也看不到做得出色的国有PE。如果只能做到一般,也就是说国有PE只能投一般的项目,花那么大力气精挑细选出来的还是仅处于平均水平的一般企业,那何必折腾呢?直接把国有资产,尤其是财政资金平均发给大部分企业不就可以了吗?
二、基金管理人存在的共性问题:非体制性问题
(一)专业和敬业问题。这两个方面是有很大提升空间的。目前许多管理人团队的PE业务专业性还很弱,这集中表现在:行业和公司分析的框架不清晰,工具箱里的工具不多;财务建模和财务分析的能力不强,还建立不起财务和业务分析的联动,估值的概念不清楚;法律和交易的概念模糊,计算股权比例经常出错,IPO和其他上市的规则概念非常零星,不成体系。
另外就是敬业问题。办公时间炒股票、看新闻的大有人在;早上九点一刻才陆续来人,下午五六点公司就没人了;应该用一个小时做好的事情,在许多管理人团队那里通常要花上一天,工作上的推诿也时有发生。
(二)项目储备问题。有的基金运行多年,但基金管理人并没有建立起常规的项目来源渠道,无论是区域性的还是行业性的,这不仅包括项目来源,还包括项目维护、项目筛选、交易锁定等多个步骤,管理人在渠道建设、项目挖掘上做得远远不够,往往浅尝辄止,很被动。
关于按行业搜索,PE界也有争议。有严格按行业做的,也有不按行业做的,也有部分按行业做的(比如VP以上分行业,VP以下不分)。这也正常,很多基金管理人都追着热点走,现在很多原本不做互联网的基金也纷纷开始布局互联网。如果我们准备在农业领域长期做下去,有两个路径可以考虑,一是按行业搜索,另一个是按项目搜索,即充分利用我们的投资组合。这两个问题是非机制性的问题,但解决起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可能也要涉及机制问题。
三、基金管理人存在的非共性问题:机制性问题
(一)决策机制问题。目前许多基金管理人的项目决策机制从整体上看还是有效的。一个大的原则是“决策前置”,前期由项目组在细节上进行把关,后期由管理层在团队工作的基础之上进行把关。但现在有几个问题:第一,信息不对称导致“职能不对称”和“情绪不对称”;第二,权力的存在会加剧这些不对称;第三,以规避风险为名的“思维懒惰”似乎根深蒂固;第四,管理人和基金董事会缺乏沟通。
在合伙制文化里,合伙人基本上包办一切,融资、项目开发、执行等都做,公司的其他员工都是助理级或支持级的。但在公司制里,由于存在“权力”和“层级”,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明显的“职能不对称”,有层级就会有“剥削”,就好像总公司对分公司、总行对分行的“剥削”一样。工作是下层干得多,收益是上层分得多,这就产生了不匹配。
导致不匹配的根源就在于前面提到的“权力”,由此导致的一个弊端就是中下层员工的积极性会受影响,激励成为一个大问题。各个职级没有承担其本身的职能,导致典型的“职能不对称”。本来中高职级的人员应该去募资、开发项目、寻找退出渠道,这些任务居于PE“微笑曲线”的两端,但在很多做得一般的基金中,这些重要任务都被压在中低职级员工肩上,很难想象这样的基金会有较高的工作效率。
另一个弊端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中上层和中下层对项目的“情绪不对称”。在合伙人文化里,合伙人自己开发项目自己做,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权力”可以去“剥削”。但在公司制里,中下层开发的项目到了中上层,往往产生一个很有趣的项目决策路径:中下层有夸大项目好处的动力,有时好像是作为一个财务顾问在“卖项目”,于是中上层自然而然地会采取更大的谨慎态度(有时会谨慎过度),以防备被中下层“忽悠”,即便中下层如实介绍项目,也常会遭遇过度防备。另一方面,中上层并没有身处一线去了解项目,对中下层的具体工作环境、人脉、谈判过程也不了解,这也会产生“情绪不对称”。而“情绪”是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除金钱激励之外的一种很重要的激励方式。于是,这经常会引发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很多公司制基金一年也投不出一两个项目。这当然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比如项目储备不足,但决策机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就现实情况而言,比较大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对“风险”的理解。PE是风险偏好的,而债权和国企是风险规避的,所以这类企业的决策层倾向于更为保守的项目判断逻辑。我认为,这种保守并非真的保守,而是类似于“懒政”,就是害怕风险,容易放弃对项目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过度依赖于担保,而且似乎有对担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这种做法偏离了PE的运作模式,又回到了债权的老路子。PE之所以能获得比其他投资方式高的收益率,是因为PE团队更加聪明、敬业、勤奋,对风险做了细致的分析,从而做到风险的“可识别,可测量,可承受”。面对风险,我们不应当茫然无措,心惊胆战,最后退回到要求企业提供足额担保的避风港。我们应该更主动地应对风险,要知道, 害怕风险,回避风险,去寻求所谓的担保,表面的程序上漂亮了,这才是最大的风险。
管理人逃避风险的根源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专业所限,因为没有经历过PE投资的洗礼,容易形成对之前债券型思维模式的“路径依赖”,并缺乏对PE投资的自信;二是缺乏激励,管理人感觉自己犯不着去承担风险。
(二)激励机制问题。这是一个固有问题,首先是决策层的激励,然后是普通员工的激励。在现有框架尤其是国有背景下,决策层几乎没有金钱激励,主要依赖仕途激励,但仕途激励并不单纯取决于这只PE基金的成功,甚至跟基金的成功没有关联。所以,正如其他欠缺激励的国有企业一样,决策层倾向于保守,于是出现“最保守的人做风险最大的事”这种情况。决策层激励不到位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基金的战略制定、项目储备、资源积累、团队培养、项目风险担当等需要决策层承担的职责,可能都会由于激励不到位而得不到完整的落实。这是一个体制性问题,也是深层次的问题。
目前,许多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员工的激励也远远没有实现市场化。众所周知,PE基金的长期激励主要来自项目收益分成,英文称之为“carry”。有的carry是按基金的整体收益发放,也有的是按单个项目的收益发放。PE公司承担着巨大的投资风险,不光是LP承担风险,GP及每个项目涉及的人员都承担风险,事关职业生涯的前途。所以,LP和GP都要求很高的回报,甚至是要求各种投资种类和职业中最高的回报,否则就无法吸引到优秀人才从事PE这个行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一般基金GP按20%提取收益分成(可能会在一定的基本收益率基础之上提取),分配方面一般分为两个50%,分别分配给合伙人或管理公司(主要是对募资和项目管理的激励)和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里,项目开发、执行、投后等环节及相关人员再做分配。
探讨激励问题的基础是我们要建立一支优秀的PE管理团队,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激励不足。比如前文所述的敬业精神问题,在缺乏信仰和敬业精神的大背景下,每个人都是现实的,因此我们采纳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基本假设。大家想的都是: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做多少钱的事。这不涉及道德判断,这属于激励机制范畴。至于个人的成长,那是另外一码事,如果一个公司不注重长期激励,也就是不在乎公司以及每个员工的长期成长,个人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呢?
四、解决以上问题的几点建议
以上我阐释了四个问题:专业和敬业问题、项目储备问题、决策机制问题、长期激励问题,也主要从组织结构(合伙制/公司制)和国有企业这两个视角,对这四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了剖析。下面,我试图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一点建议,我相信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明晰组织定位,做大规模,因为社会效益也是拿钱堆出来的。每个组织都应当有自己的灵魂,也就是定位,但我们长期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这些重大问题上认识不清。在定位上,我并不认为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中农基金”)有别于市场上的其他PE基金。中农基金有“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宗旨,看上去是不够市场化。但实际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统一的,是一枚硬币不可分割的两面。经济效益是“底线”,社会效益是“亮点”。
有趣的是,经济效益的实现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主要体现在投资机会和估值、长期和短期、盈利率和盈利规模等方面。比如,估值可能会高一点,但会带来投资机会,可能收益率会降低,但是毕竟也能挣钱;再比如,投2亿元,挣1倍是2亿元;投5000万元,挣4倍也是2亿元。这些都和社会效益无关,完全没必要因为考虑社会效益而去扭曲我们本身的经济效益判断,PE基金就是一个经济上的事。
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效益?我认为,社会效益就是“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中的“产业发展”四个字。我们要推动一个产业(农业相关细分产业)的升级,改变一个产业的面貌,至于其他的,带动村民致富、保护环境、国家战略等,都是依附于产业发展之上的。
如何实现这个以产业发展为核心的社会效益呢?两个办法,一是加强研究,找到产业发展最好的模式。这点有些基金做得不错,把行业研究透,然后设计出最好的商业模式,有符合这个商业模式的企业就投,没有就建新公司。二是拿钱去堆,一个产业没个一二十个亿,不可能有改变。比如我们在福华的投资,通过较大规模(几十亿)的跨境并购和国内的整合,彻底改变了最大的农药细分产业的面貌,这就是最大的社会效益。而像我们投资立华、科尔沁、龙华,都只解决了企业发展的问题,没有解决行业发展的问题。如果科尔沁要解决行业发展问题,至少应该有10亿元的投资。农机产业也是,如果现在有几十亿,我们可以去欧洲收购最好的公司或者建立合资工厂,这也能彻底改变中国农机行业技术水平低的劣势。
至于覆盖面的问题,那非常简单,拿出5个亿,一个项目投2000万元,可以投25个项目,覆盖面够广了吧?所以,我们根本不应该纠结于投大项目还是投小项目这些问题,而应聚焦于我们真正应该做的事:产业发展。
所以,我的观点是,中农基金必须立足于做大,而且要尽快做大。其一,这符合基金管理人扩大资产管理规模的总体战略。其二,这肯定也符合国务院对中农基金的定位。中农基金的规模才40亿元,在“中”字头的公司里面简直是小不点儿,即便做到400亿元也很正常。其三,这也符合一般基金的发展之路,很多基金规模都是越做越大,很少有保持一个既定规模的基金。
在这个做大的过程中,我们在精神上必须有所担当,必须放弃一些理念,所谓“有得有失”。只要我们尽心做事,公心为上,哪怕有项目投资失败了,也要勇于担当。如果像小脚女人走路一样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就会辜负国务院对中农基金的重托。
哪些理念要放弃?主要就是过度追求估值和担保的完美。追求估值的完美可能会丧失机会,追求担保的完美则可能陷入思维惰性,即便控制了风险,也很可能实现不了产业发展的目的。
(二)合理安排人员,在陌生人文化里建立梯形垂直管理。据我了解,许多基金管理人之前是小团队的管理机制,也可以说是“熟人文化”,是一个“朋友圈”。熟人文化里的人不多,管理半径短,大家也相互很熟悉,靠人情即可约束,没必要进行正式的管理,有事说两句就可以了。但随着团队的扩大,熟人文化必将被“陌生人文化”所取代。团队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相互之间很陌生,这个时候就没有熟人之间那种默契了,光说几句也不够了,必须依靠制度来约束。
在公司制基金里,公司人员形成典型的金字塔结构。由于权力的存在,一把手至关重要。我们看到成功的基金里通常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但现在许多基金管理公司的客观情况是,领导层不太可能全身心地投入。从大的方面看,这可能会使得基金的发展方向不清晰,管理架构不成熟,战略执行不得力;从小的方面来看,这可能导致项目管理偏弱,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剧,人员奖惩不公正。
所以,我们可能要从金字塔形架构变成梯形架构,由一把手授权有经验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垂直管理。也就是说,梯形上面的那一条横线就是强有力的投委会或者真正意义上的高管层。
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要取消矩阵管理或者360度考核。360考核过度强调团队和谐,而忽视了是非。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表面上的和与实质的和,我们肯定应该选后者。
(三)加强自身管理能力,理顺管理人与基金董事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的定位是很清楚的。如果说需要改进的话,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董事会的日常沟通,尤其是建立多角度的汇报机制;二是加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理顺双头决策体系。
一般来说,基金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是认可的、信任的,但日常往往缺乏沟通。中间可能有个别的沟通,但毕竟都是非正式的,也不一定全面。这种长期不沟通,等到最后临门一脚,会让项目组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我想,基金管理人要加强的至少有这么几个方面:
其一,展示自身能力,取得股东信任与尊重。这没有捷径,方法就是找到更好的项目、更有影响力的项目去做投资,而不是对基金董事会形成较大依赖。同时,处处有章法,个个成精品,争取尽快形成鲜明的投资风格。前面提到的真正在“产业发展”上做文章,就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投资风格。
其二,建立汇报机制,保持与股东的信息对称。现在经常出现股东向管理人催要工作简报、估值报告等资料的情况,我觉得下一步还要加入立项报告等文件。这些内容基金管理人应当主动提供,要重视,要落实,而不是应付了事。《诗经·小雅》说:“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一个团队得有些文字,有些思想的“声音”,才能形成把大家凝聚在一起的文化。比如,有一个工作简报,就有灵魂了,就生动了,就不像是拼凑的团队了。
其三,改革决策体系,理顺双头决策体系。现在有许多基金采取的是董事会、管理人双头决策体系,这必须要理顺。双头决策可能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推诿:谁都在决策,谁又都不好好决策,因为总觉得有对方在把关。所以必须要理顺,双头只取其一。上一条中谈到的立项报告,其本质是让管理人的投委会弱化,而强化董事会的决策权。
但董事会做实质性决策也存在其问题:这相当于LP大会替代GP投委会,这在PE基金业里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制度安排。因此,还有一个相反的思路,就是弱化董事会,强化管理人的投委会,做PE投资的“注册制改革”。怎么强化?就是要改善、改组。如果改善或改组后的管理人投委会能够得到董事会的充分信任和尊重,那么董事会的决策就相当于是时下时髦的注册制,其不做实质性的判断,而是把实质性判断的权力交给管理人。这些改善或改组跟体制性因素都没有关系,核心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四)确立长期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对市场上其他PE基金的了解,长期激励机制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团队跟投,二是项目收益分成。
管理人跟投项目,敢做敢当,这再合理不过。一时凑不齐钱的话,一般也可以从薪资里面扣一部分,作为强制跟投的金额。我觉得,跟投还是必须要执行的。
不同机构的项目收益分成方式差别比较大,有的是按整体收益发放,有的是按单个项目收益发放,但最大的差别还是在于留给团队的收益比例,高的能达到50%,一般是30%〜50%。举例来说,假定一个投资2亿元的项目赚了1倍,也就是获利2亿元,扣除80%的LP分红,剩下的20%,也就是4000万元属于GP。如果管理公司拿走60%,也就是2400万元,剩下的1600万元就是团队的。如果参与项目收益分成的是5个人(投委会成员以及VP级别以上的项目组成员),理论上人均就是300多万。当然,根据每个人对项目的贡献度不同,实际分得的金额会有多有少。
总之,长期激励的原则应该是:第一,从绝对金额上看,既不那么扎眼,又能有相对高的收入激励,至少要高于投行或银行一般的激励水平。其二,从激励范围上看,一般是激励VP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但是来自投委会的激励人员也必须大致匹配。
❸ 信托产品、阳光私募、PE 私募股权投资有何区别各自有什么风险
阳光私募概念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阳光私募公司发起,借助信托平台发行,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高端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参与,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其中阳光私募基金公司负责证券市场投资。
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方,保障证券的安全性。另外,除了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还有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券商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一对一专户发行的阳光私募基金。
信托产品概念
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PE私募股权投资概念
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通过上市或者并购退出,获得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
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及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
投资门槛
阳光私募的投资门槛通常为100万元,部分基金为300-2000万元不等;信托产品最低认购金额通常为100万元,也有小部分产品小于100万;PE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小于5亿的,门槛通常为300或500万元,规模在5亿以上的,门槛通常为1000万元。
投资领域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沪深两市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存款、股指期货等证监会允许的投资品种;信托产品一般投资于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可能投资于低风险的金融产品;PE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是对企业进行股权权益性投资。
投资期限
通常阳光私募有1-6个月的封闭期,7-12个月为准封闭期,可以赎回,但是需要交赎回费,满一年可以免费赎回;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一般为1-3年,常见的是1年期和2年期产品;PE私募股权投资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
收益来源
阳光私募基金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收益;PE私募股权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估值提高获取资本利得。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推出而实现资本增值;信托产品收益来源于融资企业的营业收入;私募股权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估值提高获取资本利得,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实现资本增值。
监管方
阳光私募和信托产品由银监会监管;PE私募股权投资由发改委监管。
❹ 私募股权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的区别
在实务中,常有客户咨询和困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不同,尤其在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为同一部门的情况下,且新的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即-证监会新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又专章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规定,而过去十部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废止的情况下,两者还有什么不同?如何理解并执行,针对这些问题,便于客户和读者了解,我们特编写此文。
一、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类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两者有差异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权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由该定义可看出,创业投资基金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但是为什么办法要单独一章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规定呢?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的说明,“由于其主要投资小微企业,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监管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办法为创业投资基金专章作了特别规定: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和200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规定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并从衔接已经建立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考虑,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而且规定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虽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但从基金业协会核实的信息反馈,目前对于两种基金相应登记备案管理以及后续会员服务并未做区别对待。
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受创投办法约束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布通知,明确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职责赋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后者是2005年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个部委共同发布的部门规章,从效力上讲由于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在并未明确废止创投办法的情况下,两部办法应当同时有效。其次,后者应当认为是特别法,一般意义上而言,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所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应当接受创投办法约束。
三、创业投资基金与一般股权投资基金优劣比较
(一)法规对创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较高
据创投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具体差别见下表。
2.业务禁止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具体差别见下表。
3.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
4.最短存续期限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九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限制。
税收方面的差别请参见下表。
(二)设立创投基金有机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与相关政策倾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中明确“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后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章,规范与引导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进行相关项目申请。
为了便于读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备注
设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制
(3)契约制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契约型股权投资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募得的资金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或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注册资本
各地的标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
一般表述:从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管理。
(1)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2)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3)提供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服务;
(4)股权投资咨询服务。
一般表述:为创投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登记备案
1.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2.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各地区在税收方面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在税收优惠方面的相关规定较为完善。
特别规定
无特别规定
❺ (PE)私募股权投资经理的 薪水待遇如何的 有知道的来晒晒吧~
据我的了解,投资经理薪水待遇一般都在20万—80万之间!!!
这更多是跟自身的能力相关,如果,你能独立操作整个项目,从项目的来源到项目的退出,都是你自己带领团队做的话,并且是你自己有跟投的话。项目如能成功退出,那你的年薪上百万都有可能。不过,我估计你能做到这步,一般都会找合伙人自己开公司的。如果,你的能力水平,仅仅是跟进项目,回答投资委员会的问题,顶多是个项目实施人员,年薪也就10万左右吧。其实,很多东西是不用晒的,自己有多少本事,就注定你能拿多少的薪水。毕竟,那是别人的能力,别人挣那么多,不意味着你也能挣这么多。
❻ 私募股权投资(PE)是什么意思谁能浅显意简的解释下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简称PE),目前它的定义是国外给出的,不太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但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它有两个要义:一是私募,它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即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因其投资的是企业的股权,风险不可控,所以不能公开募集和纰漏相关的信息,这有别于证券型投资基金,要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的严格审批;二是股权投资,它投资的主要是非上市高成长型企业的股权,并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长期的资本增值,属于权益性投资。
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
首先由发起投资人发起,联合其它投资人以特定的组织形式成立的专门投资企业股权的基金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根据投资策略和偏好去投资企业的股权。经过3-7年后通过某种方式退出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在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合作制,公司制,契约制,信托制,但在我国主要是以合伙制制和公司制为主,采用最多的还是是合伙制,因合伙制无论从法律和规范程度来说都比公司制要松散,目前对它适用的法律只有《合伙企业法》,显然这样就会有更多的操作空间,而公司制在国内各种法规和框架都比较完善,但是在税收及其企业治理上存在缺陷,各有利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的推出机制,在整个运作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决定了其运作的成败,在发达国家这种推出机制是多元化的,从而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并购,回购,破产清算等方式。
如何去认定这种特殊的投资机构?给它一个什么样的法律体系发展环境?如何规避行业风险?如何规范和促进它的发展?如何让它去推动地区或产业的发展?这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系列问题。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还是新生事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组织团体已经逐渐对它有所认识并意识到了推进和发展的必要性,但是认定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由那个部门负责管理?如何去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仍未出台就说明了这一点,只有这些都尽快明确后,才能为其梳理和创造法律环境,目前与其相关的法律例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和相关的税法对这种基金而言都存在很多盲区,需要制定、整合或推出新的法律法规。
私募股权投资案例介绍:
私募股权融资缔造了太多的企业发展神话,其中,比较典型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有蒙牛股份、无锡尚德、永乐电器、雨润食品、中星微、千橡互动、国人通信、盛大、网络、携程、阿里巴巴、掌上灵通、前程无忧、易趣、卓越网、空中网、分众传媒、太平洋人寿、联想、卡森实业、平安保险、民润、李宁公司、金蝶软件等。
案例1——无锡尚德
尚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以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究,制造和销售。尚德公司于2004年被PHOTON International评为全球前十位太阳电池制造商,并在2005年进入前6位。2005年5月,尚德在全球资本市场进行了最后一轮私募,英联、高盛、龙科、法国Natexis、西班牙普凯等投资基金加盟,这些公司用8000万美元现金换得尚德公司7716万股权。2005年12月,在纽约交易所挂牌,开盘20.35美元。筹资4亿美元,市值达21.75亿美元,成为第一家登陆纽交所的中国民企。施正荣持6800万股,以13.838亿美元身价排名百富榜前五名。无锡尚德成功上市中,私募基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例2——盛大网络
2003年3月盛大网络获得软银亚洲4000万美元注资,成为当时中国互联网业最大规模的私募融资,2004年5月13日,盛大网络成功登陆纳斯达克,2005年7月软银亚洲撤出盛大,兑现5.6亿美元,从4000万到5.6个亿,不到3年,投资收益高达1400%。
案例3——携程网
1999年10月,携程网吸引IDG第一笔投资,2000年3月吸引软银集团第二轮融资,2000年11月引来美国卡莱尔集团的第三笔投资,前后三次募资共计吸纳海外风险投资近1800万美元。2003年12月10日,成立仅仅4年多的创业型公司携程网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携程网也随即成为中国互联网第二轮海外上市的一个成功典范。
❼ 个人投资者参与私募股权投资(PE)需要具备哪些条
私募排排网为您解答:
条件:合格投资者+起投100W。
什么是合格投资者?
管理新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❽ 我想请教一下。我最近有个朋友跟我说让我投入PE(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在中国现在是遍地开花,不过,以我的从业经验看,除非知名私募,否则利润率很难达到100%,而且知名私募找的都是有实力人士,单笔投资至少200万以上,1万4都要的私募,八成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