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持股人
1. 公司股份代持人,需要付多大的法律责任
有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3
第十五条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个人代持股什么意思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
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
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
三、“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
四、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2)公司代持股人扩展阅读:
个人代持股风险:
1、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
2、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
3、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这时候,真正的出资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无奈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
4、关键是,许多代持人之间并没有签署合法合规的代持协议,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还有,天有不测风云,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
3. 国企子公司能否代持股
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一、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三、“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四、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一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真实出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够开展公司经营。
二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
三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
四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为股东,于是私下出资请别人代持股份
4. 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的关系!
1.我国有隐名股东的相关规定,但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分析意见,就现有情况来看,很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的隐名持股,也就是姨夫可能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持有那个股票,于是他就让你姐夫持有。
2.网络上查询到的资料作为证据是可以的,但是证明效力相当低。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法院完全可以不认定网络上查到的证据的真实性。因为之前你姐夫已经撤诉,现在不是上诉,而是由你姐姐这边直接起诉离婚。至于把握那是要看证据的,证据够了,就有把握,证据不够那就没把握。因为我没有见到任何材料,所以暂时不能更进一步的回答你的问题。
3.如果真的是规避的法律的,那对方很可能在可以流通的时候快速的套现或者转移股份。如果你们去证监会之类的机构投诉,对你们没什么好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离婚一般能分得一半的财产,如果你们就把那股票当做是你姐夫的,那你姐姐很可能可以分到一半的股票,那样的情况应该更有利些。
4.除非有证据证明他们两之间有约定,由你姐夫持有股票,而实际的股票所有人是姨夫,同时还要证明姨夫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持有那个股票。但是就像我和你说的那样,证明这个对你们反而好处不大,不如直接离婚分一半股票,那样利益更大些
5. 代持股协议是否合法受法律保护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6.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帮他人代持股,如果公司出现贷款还不上,最后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我国的公司了类型只有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管是哪种版类型,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股权东以其认缴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代持股协议仅有内部效力,没有外部效力。你代持股份,如果出资到位,公司再怎么欠钱还不起最多破产,就当出资打水漂了股东不需要承担额外责任。但是如果出资没到位,你作为名义上的股东要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但是你可以依你和实际股东的代持股协议向他追偿。
7. 我与他人签订了一个代持股协议,由我出资,他是那个公司的股东,现在她擅自转让股权,我可以追回吗
可以。
如果收购方知道转让人只是名义股东,则收购方不属于善意取得,你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如果收购方不知道转让人是名义股东,则收购方可以善意取得股权。此时,你可向代持人索赔。
8. 公司出现了债务问题,代持股人会不会得一起承担啊
现在的公司基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多把股本赔光,不会把股东家里的东西拿出来赔的。因此代持股一般不会被追偿债的。除非是以股东的名义挪用、占用,那个要赔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