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银行系私募

银行系私募

发布时间: 2021-03-21 21:45:27

私募机构和影子银行一样嘛。而且在中国那些属于私募银行了

1,差不多一样的,功能差不多就是影子银行。
2,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属私募银行。
3,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4,私募机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部门单位。由于私募机构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部门或者单位。
5,从事放款,也接受抵押,是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在带来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高杠杆操作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脆弱性,并成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推手。目前,影子银行系统正在去杠杆化的过程中持续萎缩,然而,作为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一环,影子银行系统并不会就此消亡,而是逐步走出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新的、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发展。未来,对影子银行系统的信息披露和适度的资本要求将是金融监管改进的重要内容。目前,美国已提出要求所有达到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私募机构和风险资本基金实行注册,并对投资者和交易对手披露部分信息。
P2P互联网金融理财-88财富里面就有私募,个人就只能看看,都是资金大额的上亿的。

❷ 银行发行私募abs需要去银监会备案么

银行发起的是信贷abs(以下仅就信贷abs而言不包括企业abs),由人行和银监共同监管,底层资产质量要求高流程冗长繁琐,获批后在银行间市场挂牌转让。而银行急于表内资产转表外,就按照信贷abs结构打包资产但是不在银行间市场挂牌,业内就称为私募abs,其实准确的说法应该叫不挂牌信贷abs或类信贷abs。所以严格来说这是个生造出来的概念,并不是监管体系规定的,自然也就谈不上备案。事实上甚至有此类产品选择资管计划做spv,银监自然无法备案。

❸ 问: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和公募,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银行的理财产品时间短,相对来说风险系数要低,门槛低;公募虽然门槛低,但是风险系数要高于银行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则主要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发行,门槛比较高,但风险是最高的,同时,收益也是最高。

❹ 怎样阐述银行金融体系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最高监管机构,管理发行货币,发行国债,回购国债,调整各种利率)另外包括征信,外汇管理,支付清算等业务
银行保险业监督委员会(负责银行业,保险业的具体监管实施,现在还负责P2P公司以及涉及银行保险等业务监管)
证券业监督委员会(负责证券行业,基金行业监督管理)
以上三家的大合体,中国金融发展稳定改革委员会(总体协调金融稳定发展的国家级委员会)
三大协会(两大监督委员会下设民间自律组织,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负责协调沟通和部署工作,行政职能)
业务机构
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交易结算,投资管理,发售理财,代销国债,销售黄金,兑换外汇,代销基金,代销信托,发放票据)分为国有股份制,大型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村镇银行,信用社体系
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进行信托投资)
保险公司(分为寿险和财险两类发行,保险产品募集保费,承担保险责任和赔付义务,对外投资,还有代理销售保险和挑选保险的保险代理公司)
证券公司(发行和承销证券,保荐和经纪也就是帮助指导上市和推荐股票,代销国债等产品,投资)
基金公司(分为公募和私募二者不能同时在一个机构,需要的话就分开注册成立,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基金产品,对外基银行信息港资也就是资产管理,还有专门销售基金的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接受处置资产,对外投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除了四大东方,华融,信达,长城外均为地方成立
支付公司(资金支付平台建设,支付,清算)
消费金融公司(专门从事发放消费金融贷款,同时可以发放证券化的贷款资产募集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及P2P(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和对外发放贷款标的募集资金)
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融资租赁产品,募集资金)
典当行(算不上正经金融机构,只能是收押物品资产,付给现金)
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投资管理)
金融市场
银行间市场,沪深两大证券市场,各类大宗商品和外汇期货交易市场,债券市场等等。

❺ 银行可以做私募基金产品托管业务吗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
一、产品介绍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股权投资的活动。按投资策略不同,可以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2014 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通知内容,纳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的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目前全国已有超过3000 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总管理资产净值规模已超过1.5 万亿。
(一)私募股权基金
依据特性可以分为合伙企业型、公司型、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与备案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投向为拟上市或业务模式已经成型的非上市企业股权,通过IPO 上市、并购、新三板股权转让、股权出售等方式实现基金退出,获得高额收益。依据投资的策略不同分为战略投资型、财务投资型、并购型等。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一二级市场的有价证券投资的活动。依据特性可以分为信托型阳光私募、公司型、合伙企业型、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与备案的契约型。
(三)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又称天使基金,投向为初创期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新三板转让、IPO 上市、并购等方式退出。
(四)产业投资基金
一般由政府或大型基金成立的专注于某一产业投资的投资基金,包括实现产业资源整合的产业并购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
二、目标客户
主要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政府及大型企业主导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房地产基金。
目标客户选择考虑因素:
(一)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规模较大,有一定市场知名度。
(二)管理人资本实力较强,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科学的内部决策流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适宜的激励机制,投资风格稳健,如采用分散投资策略,对单个项目和单个行业的投资比例有明确的比例限制。
(三) 管理人有较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历史业绩。
(四)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广泛的渠道关系且人员相对稳定,对行业政策、项目背景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和判断,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对培育、辅导企业上市有较大促进作用。
(五)所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支柱产业或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等。
(六)首选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或备案以及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推动发起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合作,有关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可通过国家或地方发改委、国资委、金融办、科技部等政府部门渠道获得,可加强与上述有关部门的联系,以便及早获取相关信息提前介入。
(七)对于小型的投资于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应尽量选择具有当地政府引导基金参与的、以及有较丰富拟投资项目储备的基金进行合作。
(八) 对于自身既无较强独立筹资能力又缺乏投资项目储备的股权基金,应注意慎重合作。
三、业务流程
1、产品营销
根据产品的客户对象沟通情况,了解私募基金投向、期限、运营方式,并获取投资结构介绍资料如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等,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决定是否进行托管业务合作。对于拟合作的客户,如费率低于定价要求的,报送资产托管部价格审批
2、账户开立
达成合作意向后, 以私募股权基金名义在我行营业网点开立托管账户及其他投资相关的账户;开户网点按照《平安银行资产托管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细则开立托管账户等合同签署:我行应与客户签署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目前我行对于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有相应的标准托管协议版本,可与客户以该版本为基础协商拟定最终签署的合同文本。
3、日常运营
日常运营目前由资产托管部的托管运营中心完成,业务发起行在账户开立后无过多后续工作量。
四、营销提示
1、 除常规的私募基金产品托管服务外,目前托管部能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客户提供一些专项外包服务,如向管理人提供估值系统、TA 份额登记系统、清算系统租用服务等,给客户全方位的托管服务体系。
2、除单一项目的营销外,可营销总管理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客户与我行签署总对总的托管业务合作协议。

❻ 如何投资 “私募”理财产品 银行系产品风险低求解

面对当前震荡的股市行情,不少股民开始将资金投向“私募”理财产品,期望获得超额收益。那么,如何科学看待“阳光私募”理财产品呢?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区分阳光私募与非阳光私募。 谈起私募,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传统模式的私募,即几个熟人把资金凑在一起,存放一个私募账户,然后由所谓的专家进行股票操作,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这样的私募即是非阳光的私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阳光私募专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部分,通俗地讲,私募从信托公司那儿买一个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账户,资产管理人是信托公司,而实际操作人是私募,投资者的钱存放在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一个指定账户。私募通过信托公司渠道使投资计划阳光化,这就是阳光私募。 二、“阳光私募”需理性配置。 “阳光私募”理财产品是指由私募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经监管部门备案,资金实现专业托管,具备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的资产管理型金融产品。从产品要素上来分析,首先,阳光私募理财产品购买门槛较高,一般每份投资不少于300万。投资时间较长,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投资者在封闭期中赎回受到限制。待封闭期过后会定期的公布净值并开放申赎。其次,私募产品股票的投资比例可在0-100%之间调整,从而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私募产品追求绝对正收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与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只有私募基金的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约20%的超额业绩费作为回报。再次,虽然目前大部分私募产品会有自有资金投入到所设计的产品中,并承诺该资金优先承担损失,但对于更严重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该类产品只适合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的投资者。 三、银行系“阳光私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成为私募产品中的首选。 银行系“阳光私募”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与私募公司、信托公司共同合作发行的理财产品。虽然银行系证券市场类理财产品同其他非保本理财产品一样有亏损的可能,但也有其特有的优势。银行可以为投资者选择经验丰富、投资能力强的基金经理及私募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挑选实力强,有合作历史、信誉好的信托公司为投资者争取高收益,同时在产品设计、合同拟定、产品销售和产品监控环节,银行也会出于保护投资者、维护企业品牌的目的,对产品涉及的要素进行仔细的斟酌。所以,投资者在第一次购买阳光私募理财产品时可优先考虑银行系的产品做尝试,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使投资收益最大化。

❼ 私募基金一般都有银行托管的吗

关于银行托管的,或者私募基金的问题
首先你要规模做大,规模大了,银行或者信托机构才有兴趣帮你托管比如1亿规模。托管是要收费的,托管费每年资产的1%米有1亿,人家不回来管你的
第2,要成立阳光私募基金,你需要注册法人,暂且不说你的业绩如何而且私募发行要宣传费,推广费等,非常复杂。你现在最多只能算是目前股票炒得比较好而已,今后还很难说,也有可能你不炒股,这都是未来的事情。如果要做大,我建议你集合资金自己找个小盘股做主力去不要去搞什么私募基金,赚一票走人,股市里没有专家,只有输家和赢家很多大赢家最后都是输光了走人的。他们的资金在他们自己的卡上,非常安全不需要你多虑,你也不可能随便转走人家的钱。
自2015年6月11日以来,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等10家银行先后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批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证券私募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❽ 什么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么回事。求解。谢谢!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区对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及经营范围、名称等变更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但客观上又无法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的,如何处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考虑到近期各地相关工商注册政策处于调整期,为不影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需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同时确出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的,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不开展与本机构所从事的具体私募基金业务类型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可正常办理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和名称变更,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诺情况应如实告知相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有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如实告知其投资者。
若申请机构具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明确禁止的经营范围,应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后才能再次提交申请,此类情形包括:私募机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包含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实缴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未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但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机构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等规定制定并上传相关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见书中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具意见。例如,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相匹配,是否满足机构运营的实际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难以完全自主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该机构可考虑采购外包服务机构的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服务。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通过选择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外包服务,实现本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同时提交外包服务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意向书。
5、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说明管理人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私募基金备案
1、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的备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2、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有关规定,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4、无托管的私募基金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若私募基金没有托管,请补充提交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确认书(“无托管确认书”中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或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说明,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产品无托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章节。
5、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需要穿透吗?
答: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独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6、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从业资格没有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可以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吗?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逾期未取得资格的,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管人员(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法律意见书
1、同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能否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答:若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变更事项相互关联的,可以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中应说明相互关联的情况,并分别就提请变更的各类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2、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补充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是否要根据整改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若依据机构整改后的情况发表意见,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应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需要变更的事项通过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或年度变更申请完成。法律意见书应对公司整改并完成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应与协会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结果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不一致原因并详尽说明情况。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且对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给予详细解释?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首只基金备案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北京专业代办,不懂请追问

❾ 私募资金和投资银行的区别

私募基金有如下特点:

1. 非公开性。不是通过公开方式(如通过媒体披露信息)寻求投资者购买的,而是通过私下方式征询特定投资者并向其中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发售的,因此一旦采用任何公开方式进行发售就属违法违规。

2. 募集性。私募基金虽私下发售,但发售过程是一个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的过程,由此有3个重要规定:其一,特定投资者的数量不能是3个、5个等少数,而应是有限的多数(人数几十个到一、二百个);其二,基金单位应是同时并同价向这些特定投资者发售,在同次发售中,不得发生不同价的现象;其三,基金单位发售的过程同时是一个基金资金募集的过程,因此存在一个"募集"行为。受这些规定制约,私下"一对一谈判"所形成的资金委托投资关系,不属于私募基金范畴(注意少数几个合伙人形成的集合投资也不在此列)。

3. 大额投资性。私募基金受基金运作所需资金数量和投资者人数有限的制约,通常对每一个投资者的最低投资数额有较高的限制,如美国的对冲基金要求最低投资数额限定为300万美元。

4. 封闭性。一般有明确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得抽回投资本金,除非基金持有人大会决定解散基金。但基金持有人可以通过私下转让基金单位来收回本金。

5. 非上市性。私募基金一般是非上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来获得回报,但不可能获得上市价差收益。

6. 私募基金一般都是黑箱操作,投资策略高度保密。私募基金无须像公募基金一样在监管机构登记、报告、披露信息,私募基金的经理人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一般要求有极大的操作自由度,对投资组合和操作方式也不透露,外界很难获得私募基金的系统性信息。

7. 私募基金一般都运用财务杠杆操作。一般情况下,基金运作的财务杠杆倍数为2-5倍,最高可达20倍以上(如期货),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杠杆倍数会更高。私募基金大规模运用财务杠杆的目的是扩大资金规模,突破基金自有资金不足的限制,以获得高额利润。

8.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一般比较简单。私募基金属于合伙制企业,不设董事会,由一般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私募基金一般采取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基金经理除了能够获得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的固定管理费外,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通常在5%-25%之间)的投资利润作为奖励。

9. 私募基金操作手法多样。私募基金经营机制灵活,没有短期的利润指标和确定的资金投向限制,在投资工具、财务杠杆、投资策略等各个方面也没有限制,这样,基金经理就能在范围更广的投资领域选择投资战略,以获取长期的高额利润。实践证明,私募基金通常能取得比公募基金更高的回报率(过去10年中有8年业绩超过共同基金)。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构成与公募基金明显的区别同时也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募集方式不同。私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非公开方式而公募基金的募集则是公开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 主要区别。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是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以招徕客户。而对冲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主要是通过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的形式。

2.募集对象不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而公募基金则是面向广大的公众。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一般说来,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的要求则低得多。

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所具有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产品更具有针对性。由于私募基金是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更有可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

其次, 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组织机构复杂的官僚体制,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私募基金竞争优势明显。

再次,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极强,并且由于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主要面对的投资者更有理性,双方的合作是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所以很少出现道德风险。

最后,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❿ 私募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私募基金就是发起人以非公开的途径私下募集的资金私募基金被大多用来投资证券。私募基金大体上分为四类:
第一类,私募证券类基金。这种基金一般是通过向个人投资者或者机构投资者发放证券的方法运行的,由于采取的是非公开的方式,因此发放证券的手续避免了很多繁琐的步骤,易于操作,但是缺点是基金的流动性比不上公募发行的速度,而且数额受到严格的限制。
第二类,私募股权类资金。这类资金通常被用来投资股权,也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集齐的,是当今很多非上市公司首选,虽然基金是私募的,但是募集对象都是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或个人。
第三类,创投基金类。这类基金是为一些有潜力创业的个人或者有发展潜力的公司专门设立的资金,创业风险很大,而且创业需要花费的时间很长,因此这类基金属于长期投资,在选择这类基金时一定要谨慎。
第四类,其他基金类。除了以上三种类型的基金以外,证券,股权,创业投资等基金的衍生品以及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基金都自动划为其他类别。

热点内容
凤凰传媒港股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3
美国原油出口带来了什么 发布:2021-03-31 20:26:44 浏览:740
k线重合指标 发布:2021-03-31 20:26:26 浏览:359
金融财经网站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5:22 浏览:766
金融视频网站 发布:2021-03-31 20:25:20 浏览:108
公司是否质押 发布:2021-03-31 20:24:28 浏览:643
私募众筹骗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852
股份构成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1-03-31 20:24:21 浏览: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发布:2021-03-31 20:23:56 浏览:263
融资名单查询 发布:2021-03-31 20:22:52 浏览: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