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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园区

发布时间: 2021-03-22 01:33:34

① 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是什么性质

你好,共青城私募基抄金创新园是合伙人性质的基金。
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经过5年发展,已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规模超过1000家的园区,未来3年,共青城更是要打造一个占地700余亩的基金小镇。
目前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实体规模仅为一栋3层办公楼,有18位工作人员。但在资本市场上,以“共青城”打头的私募却参与多起定增。

② 虹口区对冲基金园区有多少家私募

作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的具体行动,以及打造虹口区财富管理高地,实现虹口新崛起的又一重要举措,国内首个专业型功能性对冲基金集聚地――上海对冲基金园区于2013年10月18日在虹口北外滩正式开园。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屠光绍为上海对冲基金园区揭牌。12(数字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家对冲基金机构负责人从有关部门领导手中接过首批入驻园区企业铭牌,标志着上海对冲基金园区正式投入运作,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对冲基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对冲基金是业界公认的投资管理高级形态,它通常以追求绝对收益为主要目的,以量化套利为盈利手段,被称为资本市场上另类投资。目前全球对冲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在2万亿元美元左右,其中美国占据了60%的份额。我国的对冲基金产业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从业机构也基本以民间私募基金为主体,但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上海市虹口区在近年来区域金融集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成立的东风,启动了对冲基金园区的建设工作。
上海对冲基金园区以向入驻对冲基金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服务为主要目的,在园区内着力构建一个由银行、券商、基金公司、金融数据服务商、第三方销售机构等组成的优良的金融生态体系,确保有效降低入驻企业的经营成本,营造有利于对冲基金业务开展的经营、生活环境。同时,入驻企业还将在引导基金、人才激励、财税扶持、物业租金、医疗保障、交通设施等诸多方面,享受一系列由市、区两级政府提供的优惠扶持政策。
按照规划,园区在今后几年内将采取边运作边建设、稳扎稳打、逐步升级的发展思路,力争将园区打造成国内对冲基金集聚、创新和海外对冲基金的引进试点园区,最终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财富管理特色园区。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上海市金融党委、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证监局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10多个部门单位领导和100多家金融企业和机构出席了揭牌仪式。

首批入园企业,12家:
1. 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上海鑫富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6. 上海开开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上海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上海通金投资有限公司
10. 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上海志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③ 私募基金牌照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价格

申请私募基金牌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

2.经营范围:按照协会的规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只能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申请私募证券基金类型牌照的管理人经营范围里建议不要写“投资咨询”字样)。

3.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

4.办公条件: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

5.高管人员: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6.制度性文: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7.牌照类型: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

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3)私募基金园区扩展阅读: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人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私募形式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区别标注如下:

1.资金募集方式是面向社会大众还是面向特定个体。如募集资金方式为面向社会大众,则圈定为非法集资范畴。

2.定向集资对象是否超过50人。如募集资金对象数量超过50人,则圈定为非法集资。

3.委托理财时,是否发生资金所有人(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如果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则认定发生非法集资行为。

网络-私募基金

④ 在天津或滨海新区注册的 股权私募基金公司有多少家

据说是有两千多家,不过天津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大多都是处于死亡状态下的,因为很多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呢,打着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名号,真正不做私募股权基金的事情,不象上海与深圳那边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真正做私募股权基金的事,这才叫做正事,走正路,不过人间正道是沧桑,大家对天津的私募股权基金一定要小心了,很容易就被他们给骗了。

⑤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5)私募基金园区扩展阅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条

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第二十七条

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基金业协会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十八条

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私募基金情况,及时提供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基金业协会应当制定和实施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通过网站公开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会员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十条

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投资者投诉,进行纠纷调解。

⑥ 什么地区可以设立私募基金公司

全国都可以设立私募基金公司,但是一般设立公司后,需要发行产品,募集资金,一般而言北上广深的私募金发展比较成熟,客户信任感会比较强,募集资金会比较容易。
但是近两年金融行业监管比较紧,全国范围投资类公司,业务范围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都已经停止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也比较困难,北上广深更为严格。
现在如果还继续做此业务,买壳,可能是比较容易简便的选择了。。

⑦ 私募基金入住基金小镇有哪些优惠政策

你说的基金小镇有很多:
1、杭州玉皇山南国际创意(金融)产业园
2、虹口区明确今后上海对冲基金园区
3、宁波梅山岛对冲基金小镇
4、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基金小镇”
等等
各个地方优惠政策不一样,如嘉兴南湖区新注册或新迁入南湖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自取得或重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内可享受地方财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70%的税收优惠。

⑧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8)私募基金园区扩展阅读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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