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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海私募

发布时间: 2021-03-22 11:01:44

A.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怎么办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操作不规范、挪用资金等乱象,脱离托管机构运行、投向难以监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后民,在刑事程序没有结束前,投资者无法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投资损失。在该种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以下路径追回投资损失:

1、要求销售方承担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等。销售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未能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投资人的实际状况履行适当的告知说明义务,未能确保投资人在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及其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销售机构存在具有重大过错,销售机构应对投资人受有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署协议,约定担保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形式还有担保函、担保书、承诺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偿投资本息内容的书面文件的,投资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担上述清偿义务。

上述路径可有效避开先刑后民的程序障碍,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清偿责任,从而快速实现投资损失追回,当然最终追回的资金以第三方的清偿能力为限,一般的销售机构如银行和证券公司均不需考虑清偿能力。

B. 请介绍下中国排名前十的私募基金公司及其基金经理

中国私募网www.asimu.com是国内最专业的私募行业网站。其中的中私指数排行能准确地反映国内阳光私募基金的排名情况,私募基金经理大全栏目可纵览国内阳光私慕基金经理风采。

C. 什么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么回事。求解。谢谢!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区对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及经营范围、名称等变更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但客观上又无法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的,如何处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考虑到近期各地相关工商注册政策处于调整期,为不影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需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同时确出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的,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不开展与本机构所从事的具体私募基金业务类型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可正常办理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和名称变更,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诺情况应如实告知相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有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如实告知其投资者。
若申请机构具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明确禁止的经营范围,应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后才能再次提交申请,此类情形包括:私募机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包含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实缴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未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但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机构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等规定制定并上传相关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见书中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具意见。例如,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相匹配,是否满足机构运营的实际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难以完全自主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该机构可考虑采购外包服务机构的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服务。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通过选择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外包服务,实现本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同时提交外包服务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意向书。
5、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说明管理人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私募基金备案
1、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的备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2、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有关规定,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4、无托管的私募基金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若私募基金没有托管,请补充提交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确认书(“无托管确认书”中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或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说明,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产品无托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章节。
5、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需要穿透吗?
答: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独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6、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从业资格没有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可以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吗?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逾期未取得资格的,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管人员(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法律意见书
1、同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能否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答:若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变更事项相互关联的,可以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中应说明相互关联的情况,并分别就提请变更的各类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2、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补充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是否要根据整改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若依据机构整改后的情况发表意见,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应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需要变更的事项通过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或年度变更申请完成。法律意见书应对公司整改并完成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应与协会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结果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不一致原因并详尽说明情况。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且对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给予详细解释?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首只基金备案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北京专业代办,不懂请追问

D.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五大区别!

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需要具备更苛刻的条专件和审批手续属)向公众推广募集。因此,公募基金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严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宣传,不能通过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实践中,理财讲座、投资研讨会等宣传形式无形当中把私募基金资金募集行为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基金公司应谨慎对待。如果相关机构采取上述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则有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界限。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E. 私募可靠吗 有没有真正的私募

现在,主动打电话称什么私募、游资、机构全是骗人的,赚到钱他们分钱,亏了钱你拿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些人没有任何技术量,只是多了点消息面的东西,但现在消息面的资料真真假假,害苦的都是成为他们会员的人。他们不会把会员的钱当一回事,他们会把你做短线变成中线、中线变成长线,天天也会打电话说一些利好的事,叫会员们慢慢等,等你觉得不妙的时候、你已经被套了好深了,本人也经历过这样的事。股票心态要放平衡,多学点技术、知识面的问题,多关注一下新闻。有的私募、游资、机构网站做的好漂亮,但大家可以留意他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全是假的,他们的注册资金填得全是200亿+的,但他们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虚构的,拿到官方验证机构一查就是假的。友情提示:请勿相信网站电话内的私募、游资、机构。

F. 什么是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区别在哪

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一. 法律结构:

1 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由对冲基金公司作为一般合伙人和投资管理顾问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人架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

2 阳光私募:阳光私募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托管。

二. 投资范围:

1 对冲基金:理论上可以投资任何资产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货币,不动产,土地等。

2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二级市场证券,以股票投资为主。

三. 投资者:

1 对冲基金和阳光私募都是面向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售,一般设有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在美国,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s)定义为过去两年年收入在20万美金以上或者资产净值在100万美金以上的投资者。

2而在中国,购买阳光私募的投资者需要满足“合规投资者”的条件,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四. 投资策略:

1 对冲基金:不同的对冲基金有各自擅长的策略,常见的投资策略有市场中性(market neutral),股票对冲(Hedged Equity),全球宏观(global marco), 事件驱动(Event Driven),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等。这些策略通常使用大量杠杆以提高收益,并可以灵活做多做空(long-short)投资标的。

2 阳光私募:阳光私募虽然不像国内公募基金有最低仓位的限制,投资比例可以在0—100%之间,但是不可以直接做空股票。虽然阳光私募可以通过结构化的方式使用杠杆,但是对于杠杆倍数和底层资产种类都有严格限制。

(6)介海私募扩展阅读

采用对冲交易手段的基金称为对冲基金(hedge fund),也称避险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工具结合后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对冲基金采用各种交易手段进行对冲、换位、套头、套期来赚取巨额利润。这些概念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防止风险、保障收益操作范畴。加之发起和设立对冲基金的法律门槛远低于互惠基金,使之风险进一步加大。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

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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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山东海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东海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2-25在山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回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答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356号知慧大厦1-1-203-3。

山东海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100MA3C6NWTXF,企业法人李铭,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海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山东海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H. 现在都有哪些私募很牛请列举一些,比如宁波解放南、西藏同信之类的

经过6年多的高速发展,独具中国特色的阳光私募基金似乎终于将迎来一个来之不易的“名分”。此次《基金法》修订有意结束私募有名无分的尴尬。正式纳入《基金法》监管,有望与公募基金在同一游戏规则中竞争。目前几乎只能从投资门槛、人数上限对公募和私募做比较明确的区分。确实,目前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达数十万甚至百万元,而根据信托或合伙私募产品的规定,投资者人数必须少于50人;而公募基金的门槛则是1000元,投资者人数也只受基金份额上限的制约,甚至没有上限。由此,公私之分则异常明显。
目前总规模在1000亿元左右的数百家私募基金当中,行业竞争已经越发激烈,更多的私募希望专注于纯粹的投资管理人角色。生存模式决定发展方向。
下面简单介绍几位私募大佬,以抛砖引玉。
寡人有疾,寡人好勇(田荣华外传)
田荣华,武当投资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开始进入证券行业,曾经担任北京证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国信证券深圳红荔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曾担任基金同德、长盛同智优势成长(基金同智)、长盛成长价值基金经理。
田总天生似乎就是干投研的料,听说他看研究报告跟咱们看赵本山的春晚小品似的,篇篇不漏,百看不厌。做投资的想人前显圣、傲里夺尊,耳朵软不行,随大溜只能是个泛泛之辈。手软也不行,该出手时就得出手。田总耳朵和手都不赖,去年股市飞流直下,不少成了名的剑客也栽了大跟头,但武当一、二期却韧性十足,拒绝跟跌,能施展得出这“定身法”的功夫,田总算是不枉为武当派的掌门了。
田掌门是个爽快人,说话做事看上去直来直去,如今年初坦然看多,直言看好新能源等。一个朋友买了好几份私募,其中也有武当的,本来他应该是享享清福,坐收其利,但他却忽然对此感兴趣起来了,想知其所以然,赶着场子听策略,好像也要改行做私募似的。一天这兄弟神秘兮兮的跟俺说:“你知道你炒股为啥总赚小头亏大头吗?”被人说到痛处,马上洗耳恭听,“你主要是道听途说太多,买股票没有自己独立的分析,要想进行独立分析,第一步就是不看财经电视、不听股评广播,嗯,有空嘛可以看看财务报告,当然好的研究报告可以看,,,”这哥们侃侃而谈,我知道他在做搬运工,不知道是在贩卖谁的观点呢。后来才得知这武功心法来自田掌门的真传,只可惜这朋友天生不是练武的料,财务报告看不懂,电视广播又不敢看不敢听,天天闭关修炼,其实就是邯郸学步。
俗话说艺高人胆大,田掌门仗着一身武当绝学,常煮茶论英雄,睥睨同侪,透出强大的自信,当今私募中入其法眼仅两三人而已。有媒体报道田掌门读报告一目十行,日读200篇,不知媒体是否在忽悠,若为真,那简直赶上汉王文章扫描仪了。
寡人有疾,寡人好勇。田掌门并不忌讳公募、私募两大门派之争,认为赢不了公募,那就别出来混了。
武当今年产品发的很猛,现在已有12期产品了。武当剑已出鞘,公募接招吧。

天生我才必有用(伍军外传)
伍军虽姓伍(武),但看上去并非孔武有力,长着一副圆头圆脑的娃娃脸。伍掌门练的也不是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外家功,其轻功了得,惯使四两拨千斤的巧劲。伍掌门炒股重在智取,深谙世间万物相辅相克之道,玩的是“对冲”概念。
伍掌门在公募当差时间并不长,但中银国际基金在他打理下业绩曾可圈可点。其实伍掌门浸淫股海已久,其在东方证券搞自营时就已遍会天下豪杰,一时竟无对手。后伍掌门又涉洋求道,在美利坚混得洋文凭后据说还小试牛刀还挣了不少洋钿。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伍掌门的轻灵招法也非招招鲜,比如碰到今年这样“不讲理”的行情,他那“对冲”的轻功就显得有些无用武之地了。今年以来市场一路傻涨,先说是纠错性上涨,后来说是炒通胀,通胀迟迟不来后又说是炒经济好转,反正市场预涨,何患无辞!市场没风险可“对冲”了,憋得伍掌门实在难受,就不管三七二十一,随便那些什么来冲一冲。可单边牛市中除了收益还能有什么别的呢?所以呀上半年伍掌门这一冲就把收益冲掉了不少,智德持续增长今年只赚了21%,排在了百名后。像伍掌门这样名门正派的大掌门,今年居然输给了许多旁门左道的小混混,这恐怕也是天意吧。好在伍掌门也很想得开,曾云:“小赚靠智,大赚靠德”。言下之意,就是无德之辈,大财终将得而复失。
近年来市场风云变幻,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乱世之际,群雄并起,不少私募占山割据,今年更是招兵买马,俨然一小公募公司也。伍掌门对此却很淡然,只醉心于轻功心法,并未网罗王婆卖瓜之徒,搞什么“市场销售”,也未广招门徒,去“充实研究队伍”。
凭心而论,伍掌门的功夫在国内只能做多的制度下、在当前的傻涨行情下,犹如习得屠龙之术,却无龙可屠,很是无奈。好在天地宽广,外面的世界很大,伍掌门如果去玩QDII,没准会应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那句话。
伍军,上海智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负责人。国际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软件工程学硕士。先后在万国证券、东方证券和中银国际基金从事长达15年的投资及管理工作。在万国证券期间,从事期货研究、交易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自营总部负责人、中银国际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兼中银持续增长基金经理。在负责东方证券自营业务期间,保持了6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并于2004年取得券商自营第一名的佳绩。在中银国际基金期间,所管理的中银增长基金,规模从20亿增长到近200亿,被银河证券评定为5星级基金。

还有东风好借力,送我上青天(吕俊外传)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赵军外传)
风萧萧兮易水寒(罗伟广外传)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石波外传)
因字数限制,无法一一列出。
还有你知道的西藏同信asking、上海泽熙投资徐翔等等

深圳市赤子之心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理念:
证券市场每日价格的波动是持续和毫无意义的,市场只不过是大众各种心理的随机反映.
我们不是先知,我们从不预测股指,指数的底和顶只有上帝才知道,故我们抛弃指数分析、量价分析。
我们从不用个股图形做为判断投资的依据,图形只是工具,个股曲线什么也不反映,它只是大众心理对公司每日看法的图表化。从历史曲线试图引申出未来曲线走势,本身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
从长期衡量,企业的股价一定会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时间是素质优秀企业的朋友,是低劣欺诈企业的敌人。与其说我们是证券分析专家,不如说我们是企业投资专家,我们专注于公司投资.一旦确定买入,我们则遵循集中投资、长期持有的策略――集中投资于最优秀的几家企业。
在资本市场里,“活下来”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象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本金。
我们喜欢熊市,在低迷、阴冷的市场里,我们可以从容不迫地享受买入的快乐,足够低的价格是抵御一切风险的法宝。
望采纳!

I. 私募与风投的区别是什么

一、投资对象不同

1、私募:私募公司的投资对象通常是处于1/4到1/2的快速扩张阶段的企业,相比风投,私募公司比较看重短期盈利能力,更关注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这些企业往往有着经过市场肯定和验证的商业模式。

2、风险投资:风投的投资对象通常是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公司处于正盈利到1/4的企业缓慢增长阶段,风投公司更多关注的是这类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初创公司如果想拿到风投的投资,需要通过面试和答辩来向投资方展示出自己的盈利能力,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行业发展壁垒等。

二、特点不同

1、私募:"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家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风险投资家一般都有很强的技术背景,同时他们也拥有专业的经营管理知识,这样的知识背景帮助他们能够很好的理解高科技企业的商业模式,并且能够帮助创业者改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三、运作方式不同

1、私募:风险投资通常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2、风险投资: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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